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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句型

對我來說是個老梗的議題,現在我認為又多了些值得討論的東西,所以拿出來再討論一次


首先,翻譯過來的日輕(原文由於我少看所以暫不列入)常見的句型應該是類似(1)
「A台詞」A動作。
「B台詞」B動作。


偶有以下這種情形(2)
「A台詞」A動作。「A台詞」


或(3)
A動作。「A台詞」


但是很明顯,在華文輕小中(2)和(3)的使用明顯是比較多的,或者三者比例相近。


對我來說,原先我也是使用三者相近比例的方式來寫,
但後來考量到閱讀上引號(「」)都放在句首整體美感似乎比較好,(3)的寫法便漸漸捨棄;
再者,由於(2)的寫法讓我有時感覺台詞不順暢,也漸漸不用。


然後寫多問題就來。


有在寫的話應該都比較能體會,台詞和動作的位置可以明確讓讀者知道這動作(念台詞也算是一個動作)出現的先後順序,
例句如下:


「我今天又筆戰了。」安全愛長嘆一聲。「賤人就是矯情。」


例句可以看出,安全愛先說了一句「我今天又筆戰了。」,然後嘆了口氣,接著才說「賤人就是矯情。」


這是(2)的方式來寫,但假如我要用(1)的話?


「我今天又筆戰了。」
安全愛長嘆一聲。
「賤人就是矯情。」


看起來就有點奇怪,畢竟這三句實在都太短了,如果你不是古龍看起來就不夠高大上的樣子。
更重要的是如果這樣寫,看起來會讓人(我自己)感覺這三個動作不是連貫的、沒有一氣呵成的感覺,
這尤其在打鬥場面的描寫上尤其明顯:


「很好!」安全愛拉開褲襠,掏出他那小牙籤來:「再吃我一鞭!」


如果你重視一氣呵成的感覺,以(1)的寫法分成三句的話,感覺就沒那麼流暢。


「很好!」
安全愛拉開褲襠,掏出他那小牙籤來:
「再吃我一鞭!」


現在看起來(3)的方式還好,但(2)有時可能無法捨棄不用,這似乎會減少呈現畫面的力道與變換表達方式的彈性。
不知道其他人有何見解?

如果我回答「看心情」,會不會被打?

個人比較常用的是(1)(2),(3)幾乎沒用過。而我是想怎樣使用就怎樣用的人,完全沒有考慮。
畢竟表達出來的意思一樣,只是在於排版跟表現手法的問題而已。
但是你喜歡不代表評審喜歡,可是我們又不知道評審的口味。
所以,就看心情吧。
さあさあ!
ここからが大見せ場!
遠からん者は音に聞け!近くば寄って目にも見よ!
これが讃州中学2年、勇者部部員、三好夏凛の実力だああああ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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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 aaacoy

當初考量到一點就是常見的翻譯後日輕多數會將角色的動作和對話分開,才逐漸傾向都使用(1)的句型,
這也是揣摩讀者心態,他們看輕小就會比較想看到像是輕小的編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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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 firegsh


   沒研究過,對日輕的排版沒多加注意。
畢竟日輕這種用法也很雜亂,每個作者都有屬於自己的用法。要歸那出比較多人用的,大概是1。而我也常用1。
さあさあ!
ここからが大見せ場!
遠からん者は音に聞け!近くば寄って目にも見よ!
これが讃州中学2年、勇者部部員、三好夏凛の実力だああああ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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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只用(1)、(2),(3)幾乎不用欸
然後(2)會用的情況,大部分是由於句子太長了,如果把人稱放在最後面,可能會讓讀者混淆

像你舉的例子我覺得可以這樣:
「我今天又筆戰了。」安全愛長嘆一聲。
「賤人就是矯情。」

個人認為這樣就挺連貫的,而且會有強調後句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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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5# lolily0429


   你這種寫法我見過人用,但我不喜歡,理由是第二句台詞可能會被看成是其他人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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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2)是比較連貫的, 用漫畫分鏡來比喻的話,

「我今天又筆戰了。」安全愛長嘆一聲。「賤人就是矯情。」

這樣是同一格, 先看到右邊"我今天又筆戰了"的對話框, 中間是安全愛長嘆的表情, 然後左邊是"賤人就是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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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lolily0429


   你這種寫法我見過人用,但我不喜歡,理由是第二句台詞可能會被看成是其他人說的。 ...
firegsh 發表於 2015-7-22 12:18



這手法很常見 我也常常很困擾不知道哪句台詞是誰說的 但日輕似乎完全不感到忌諱
往往一整面全都是對話不停接下去 甚至是兩到三人以上在插嘴的
通常兩人的對話方式都是一搭一唱 從說話者的立場和上下文可以去推測是哪個角色的發言
好一點就是偶爾加進某人的動作讓你知道現在這句話是誰說的
差一點的嘛...有時候是刻意隱瞞是誰在說這句話的方式
如果你不相信別人的謊言, 又有誰願意假裝相信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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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8# swda266626

這就考驗作者寫對話的功力了
成功的對白,不需要加人稱,單看句子的個性跟語調就該知道是誰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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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3)的用法比較傾向於先動作後說話,不過一般來說這種情況會換行。
如果將(2)的台詞拆成兩行且是多人對話的情況下容易造成讀者誤會(碰到這種對話真的很頭痛),但是我在華文輕小中好像很常看到…
以(1)來說,每句話後面都加入「誰說/道/問。」我有時候會感覺很煩。遇到這種情況提升角色的性格與說話語氣,就可以省掉。
我是(1)(2)(3)都會用,但把(1)用在多人對話的話會盡量凸顯個性。
論次數的話應該是(1)>(2)>(3)吧…
我的存在感是絕對ZERO
歡迎找評文OwO
e-mail:mimi6809fj@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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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ocow3100 於 2015-7-22 22:14 編輯

句型會視乎場景需要、角色描寫、互動表達和作者喜好等問題而有所變化。

舉例來說,
有些作者,
偏偏就是喜歡,
一段有兩句都覺得太長,
非得每一句就要開個新段不可。
結果整本書分段分很大,
搞得頁面竟然常常有1/2的空白存在,
感覺真的頗騙錢。

是不是需要作出分段和不同的句型,當然會有所變化對吧?
例如一個角色:「是一個連珠發炮馬不停蹄超喜歡說話的角色他可能連標點符號都忘記用了幾乎不停自顧自的猛瘋狂說話怎可能還有會分段這種事還需要想的嗎?」不好意思先喝杯水。「所以說真的過份糾紛句型很容易進入迷霧而變成進退維谷自欺欺人而讀者其實根本沒那麼在意而你卻停滯不前的可悲局面......」

但是,探討精神是好的,我試試表達自己的意見。

不論是看還是寫,我的基本要求都必然是流暢。換言之,只要流暢怎樣也行。這是最低限度。
假如流暢度的問題是因為句型的問題而有所影響,那麼就必需從這方面著手--
可是,
究竟什麼時候過到運用某種句型而影響流暢度?我試試說說我的看法和用《故事造型書》小動作的章節舉例。

首先,這只是單純我個人的看法。
但凡在台詞前後出現台詞以外的東西,基本會都對台詞產生一定影響。

例如:
我不明白她的想法。「妳的意思是?」
紅字是台詞以外的東西,藍字是台詞,即是引號內的內容。
不管那是獨白、動作,只要是引號以外的東西就不是台詞。
即使是:
我不明白她的想法。「妳的意思是?所以我不解的馬上問道。
還是:
男人無法理解地說「妳的意思是?」
都一樣。

只要在『同一個段落裡』有出現台詞以外的東西就等於對台詞產生影響。
理由很簡單,會讓讀者分散了注意力,減低了台詞本身的影響。
像老虛(至少我看BLACK LAGOON來說)就只會有:

台詞A
動作A
台詞B
動作B

他絕不會有(2)或(3)的句型,對他來說,台詞就是台詞,動作就是動作,同一段不會同時出現。
也意味著,他的台詞不會因為台詞前面或後面的東西出現而有所影響,台詞本身會百分百的呈現效果。
說實在,這只是我個人看法,但只要同一段台詞前後有東西,就會減低了台詞的力度。你們可以試試揭開手上各本書看看。
值得一提的是,假如手中有台角的《真理的倒相》可以揭開看看,你會發覺仔細無遺的誰說誰怎樣說,台詞前後的東西都一定存在。
(要是沒就看看試閱頂檔)
不少批評都說真理的角色很影簿,就個人認為多少跟這點有關。
畢竟寫好角色一定要先寫好對白,而如果對白本身的力度不夠,受到這點影響不就降低了角色的力度嗎?
不過說還說,還是需要解釋一下。
1真理本身是世界觀為優點的作品,所以這種寫法不一定奇怪。
2角色和人數眾多。
3可能是奇幻類型的閱讀和寫作習慣。
所以並不是說這樣就不好,從流暢性來說其實真理是足夠。

回到正題。

假如因為小動作過多(句型2或3)而影響流暢度,恐怕就意味著要一定修改。
先從《故事造型書》章節溫習一下。

什麼是「小動作」?
在本書裡,這是個術語,專指在場景描寫中插入的一些動作,像是一個人走向窗邊或是摘下眼鏡揉眼睛。通常是指肢體動作或手勢,不過有時候一小段內心獨白也算是一種心裡的小動作。
小動作有好幾種作用。
其一是讓你調整對白的步調。但用的時候請小心,小動作本身就跟內心獨白的效果一樣,用多了,真正發生在故事裡、推動故事前進的對白可能會因此停滯了。如果你很擅長構思小動作,你難免會用得多了些。或者你用小動作來表達人物的情緒,結果讓小動作就像是伴隨著對白的眉批。
以下是故事造型書的例子:


  海迪撿起幾個蘋果,是我剛買來、擦抹乾淨了的。「你愛蘋果。」他把蘋果放回我用來存放水果的草籃。「我們來放點音樂吧。」
  我想這說不定會吵醒孩子們,但我決定不提。我在工作時偶爾也會放些音樂的。他看出我有猶豫。
  「你是不擔心吵醒孩子?那我們不要放好了。」
  「噢,他們習慣了。」我沒說我總是放柯普蘭的音樂,以及貝多芬和莫札特的名曲,孩子們有時會從樓上大喊要我放小聲一點。我脫下外套。如果我這個老女人想要勾引別人,大概不該太膽怯。
  他很內行地在唱片與錄音帶堆裡尋找,仍被我稱為留聲機的音響就在旁邊。布林總是說:「為什麼?你覺得把音響稱之為留聲機很可愛嗎?你明知這叫做音響。為人父母不應該裝可愛。」
  「嘿,這個很不錯。」海迪挑出一張查克‧曼卓林的專輯,是我衷心喜歡的。
  「喔,我好愛這張。」我說。我們有共同點了。

這段說話很棒,可是小動作太多了,內心與肢體的小動作都有,淹沒了對白本身製造的效果。雖然這些小動作很有趣,寫得也很好,卻總是打斷對話,讓讀者毛躁。
小動作也可以連結對話與對話背後的人與景。小動作是偶然出現的一點點畫面,引導讀者對情境的想像。有些作者因為缺乏自信,會用太多小動作。他們認為,如果人物的一舉一動你都描寫出來了,讀者一定能理解你所描寫的動作。下面這個例子就是這樣:

  
  * * *不引述例子,而把後面所說的補上。* * *

你把每個動作的細節都描寫得一清二楚,讀者就對情況瞭如指掌,但你同時也限制了他們的想像力,而且,描寫得太詳細了,他們反而不能融入。動作描寫得太精確,就跟描述人物的情緒一樣,有點瞧不起讀者的意味。最好還是給讀者一些暗示就好,讓他們自己去填補中間的空白。這對讀者是一種讚許,表示你認為他們很聰明、有想像力。這也會讓對白場景推進得更為流暢自然。
當然,說不定你犯的錯正好相反,小動作用得太少。如果一頁又一頁都是持續不斷的對話,即使是很棒的對話,也會讓人眼花撩亂而失去興趣。

  
就個人而言,台詞就是台詞,就算會因為誰說、前面有什麼動作都會這樣寫:

她取下眼鏡,那不屬於人類擁有的眼睛散發更為彩亮的光芒,我不禁讚嘆:
「太美了......實在是太美了!」

會刻意開一個新段而不是從:接上。
偶然也會用句型(2) 台詞>動作>台詞。
一 目的是為了有時方便讓讀者確認誰說。
二 偶然也會出現一些對白需要台詞>加上某些必要動作才重新接>台詞2。因為某些台詞我認為有這種必要。
三 當然也和故事造型書所說的有關,小動作也可以連結對話與對話背後的人與景。小動作是偶然出現的一點點畫面,引導讀者對情境的想像。
四 而且,動作精確連同對白有助增加角色的力度。

所以主要看你句型會視乎場景需要、角色描寫、互動表達和作者喜好等問題而有所變化。
最主要還是,看你想怎樣寫,寫出怎樣的流暢度。
例如用了一堆(2)、(3)的真理的倒相,其實也有足夠流暢度,但我個人認為這種(2)、(3)使用過多會減低台詞的力度,所以(2)偶爾用,(3)基本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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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1# cocow3100


嗯,你畢竟看過我寫的東西,應該知道我大概是往哪種寫法修正啦
蠻好的,這討論讓我感覺我的想法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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