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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超高校級的評論」《魔王怎麼還不來》

本帖最後由 cocow3100 於 2015-10-26 13:37 編輯

本文總字數長達兩萬五千字,再一次打破本人的記錄,請有超高校級的文長的心理準備。

  『前言』

  其實對於上次超評硬不行,我後來感覺還是有些用詞和字眼還是略略過火,本人對此深感反省。可是覆水難收,說過的話又怎可能隨便收回呢?所以既然難收了……
  「就乾脆索性不收了!」
  那麼,本次「超高校級的評論」將會是尖尖的《魔王怎麼還不來》唷!
  不過鑑於上次硬不行的反省,我將會更嚴密地謹慎用詞,盡可能用冷徹、嚴峻的口吻以不負「超高校級」這四個字。
  可是,在進入正題之前,我首先必需說一下,其實本人並非評每部作品都會用上「超高校級的評論」。鑑於本人客觀性有病和倫理理論都出局的前提下,每寫下一部超評都必然會浪費大量時間和心力,可謂得不償失。
  因此,能夠冠上超高校級的評論,這部作品非得是超高校級不可。不是超級優秀就是超級的雷……
  那麼,這次《魔王怎麼還不來》(下稱魔不來)到底屬於那種呢?目前網上應該只有兩個書評,並且都是認為魔不來不是大雷就是超雷。
  對於這種負評x2vs好評x0的一面倒局面,我作為第三者必需中立、客觀地為魔不來作出親切而誠實的平反宣言。
  我必需站出來說一句老實話:
  「在大家都給負評的情況下,我卻認為魔不來是名副其實、名不虛傳、貨真價實、理所當然,絕非本人無中生有、子虛烏有、胡說八道、多嘴獻淺、瞽言妄舉,我敢說我是以抱誠守真、傾心吐膽、一片誠心來說出魔不來雖非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卻也算得上是當代絕頂、可謂實至名歸、當至無愧的--超高校級的雷啊!」

  所以呢,本次依舊裝上「超高校級的觀察力」、「超高校級的分析力」、「超高校級的毒舌」並寫下這個「超高校級的評論」唷!
  先聲明一下,為免產生不必要的傷亡,如果你是作者、編輯、相關人士或心臟柔弱者,以下文章將有過激、可能產生心靈傷害的用詞,敬請小心服用。任何因本超評而產生的傷害恕本人蓋不負責!
  「不想被車撞只要不出街不就好了嗎?唔噗噗噗。」

  『開場結論與章節的內容吐槽』

  魔不來的劇情簡單來說,是一部主角穿越異世界當勇者,要打倒魔王的故事。
  好,在正式開始之前,首先說一下我對這本書的由頭到尾的感受吧。
  不像某負評一樣,他是閱讀完兩章也就是到五十五頁為止已經開始感到微微的蛋痛,我是直到第二章為止都覺得還好。以五分為滿分來說(硬不行我給兩分)直到第二章完結我都覺得可以給三分的數字。
  這大概是因為受上一本硬不行那種披著輕小說的皮,內裡卻是硬奇幻骨底的文字影響,所以看到這種流暢對白、屬於輕小說的行文我才不免因此加分。況且就連西尾的戲言、化物語的大堆廢話都免疫的我,就算看見慢熱展開也屬於可以接受的範圍的。
  我必需承認,到看完兩個章節的五十五頁為止,我對魔不來都沒有非常差的印象,甚至有一些地方還能博得我好感。
  
  例如主角的青梅竹馬華鈴的一些辱罵:
  「你去死吧!南風是笨蛋!斯巴達!靜態網頁!嗚哇啊啊啊啊啊--」
  
  可是去到第三章開始,我的蛋好像也開始痛起來了……你彷彿看到一個崩壞的預兆,一條細小的裂縫慢慢擴大,然後一直連鎖崩壞到最後……那種感覺就好像乘了過山車跑到上坡後直接下坡到最後,中間再沒有任何起伏。當這漫長而崩壞的下坡跑完的時侯,這本書也到最後了……嗯。
  先說一下結論分數,以五分為滿分來說,對於角角的硬不行我給了悲慘的兩分,我認為這已經是非常非常悲慘的數字了,悲慘到後來給這個分數的我都好像有點後悔。沒想到魔不來--嗯,我實在不得不承認更糟糕,只能給一點五分這更慘絕的數字……不,一點五也可能太高了,不過有多的就當同情分吧。(在寫這篇的同時我還在想是否應給絕望的一分。)
  呃--究竟為什麼會這樣?不要說尖尖、作者和正在看這篇超評的你們,我也在想究竟為什麼會這樣。
  看到最後我甚至不停重播モノクマ先生の課外学習的BGM洗腦才能看完啊啊啊啊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096b4GTwc4
  (歡迎一起配搭這長達40分鐘的洗腦版本,維持那邪惡的音調繼續服用本文唷!)
  首先請容我說一說到為止兩章的大概,這些試閱應該會看到那故事到第一章的篇幅。
  一開始先跑一個四時指針的童話故事,大概是想當一個楔子之用,但無奈的是,直到本書完這個童話故事和四時指針都沒有發揮作用!跟故事幾乎扯不上邊!
  那跑出來究竟有什麼用?本書其實有很多根木扯不上邊的劇情,不然就是邏輯不明、毫不合理的大堆情節填在本書。關於這個問題後面再說明。
  到第一章開始,就是主角在課室睡覺被青梅竹馬搞醒然後對話--吵嘴、反正就是輕小說一般常見的男女角互動。在這邊,先讓我吐槽一下這主角的名字。
  南風。
  主角這名稱會令你想起什麼?日本麻雀的南風?對於本人來說,我想起的是《光速蒙面俠21》單行本第十二卷、夕陽勇士那跟李洛克一樣髮型的西瓜皮頭的配角--南風原。
  
  啥?我要想像一個西瓜皮頭、在另一本漫畫當個不起眼的臨時演員來到這邊當主角由頭看到尾?算了,這點比起書中的各種雷也不過是小兒科,只值得我開三段順便一吐。
  
  主角南風原--喔不,南風跟女一號青梅竹馬華鈴扯扯玩嘴並趕走青梅竹馬後,又繼續他的桌子睡覺,然後感受到四時指針的跳動。我們就不吐槽這四時指針到底在那、有什麼用、主角怎樣察覺這些事了。主角接著又一次被人吵醒。
  這次來的,是一個似乎暗戀主角青梅竹馬華鈴,一個被主角討厭的蘿莉控,這個不知道有什麼卵用的大山同學(我就不說這傢伙令我想到《召喚惡魔》的大鳥山)。大山看不爽華鈴跟主角好,在跟主角吵嘴一會後提出放學後跟主角決鬥,這個大山同學就這樣佔了約兩頁多的篇幅。
  
  但在決鬥之前,主角已經在不久後穿越了--我直接說出結論,這個大鳥山--喔不,大山同學直到最後也是沒什麼卵用。因為主角到最後都根本沒有回到原本世界,又怎可能在放學後跟這個沒什麼卵用的大鳥山--大山決鬥?那究竟這他媽的大鳥山有什麼卵用?去到最後都不知道這大鳥山有什麼卵用的我就感覺被作者欺編了感情一樣,非常不爽。
  不過,這只是魔不來這個雷很少很少的一部份罷了。
  主角南風原--南風在趕跑了沒什麼卵用的大鳥山後,他想去洗個臉,然後看到課室門外的景色不是走廊,而是異世界的風景。總之,他看到另一個同學沒事的跑出去後,自己也跟著跑了出去,然後就穿越了。
  當然,我一般不會吐槽穿越的理由和過程,就像出了名的穿越輕小說《零之使魔》也是才人在回家時突然地上有個圈掉了下去穿越,理由是因為女主角露易絲需要召喚一個使魔所致。
  老實說,這根本沒所謂。只要不是太過份,有簡單解說為何穿越其實就可以了。但是這邊需要一提的是--我直接破題劇透了,主角根本不是勇者,真正的勇者是他的青梅竹馬華鈴,那麼為什麼會召到主角?是單純的失誤?還是有其他理由?記億中是沒有任何解說。
  不過最重要的是,主角穿越到異世界絲毫沒有想過回去,就算被人當成勇者他似乎都很理所當然地接受。馬上遇見魔王被秒殺死掉後被復活後他也全不恐懼,被繼續當成勇者就繼續當勇者……我說,正常人經歷過一次死亡不是應該有最低限度的恐懼嗎?來到異世界不是應該思考過怎回去嗎?既然發覺自己不是勇者被莫名奇妙召過來,不憤怒也應該提出回去原本的世界吧?竟然哭著跑去說要當武器店老闆?你妹這是在耍讀者不成!?
  類似超過常人正常反應的感情戲、情節滿滿的充著本書裡頭,就好像被車撞了還安然無事的上學不是去看醫生,去廁所不用脫褲子,被殺了還能嘻嘻哈哈當沒發生過--這種根本不合正常人邏輯的內容滿滿的在書裡……就算主觀上我想幫作者加分,客觀上我實在無法無視這些內容!
  
  好了,我們繼續跑書的章節內容。
  
  主角在穿越後有像正常人的懷疑和思考,他第一時間想到愛麗絲夢遊仙境的情節,寫得好不好就由你們自己決定了,當然不想看跳過也沒所謂,有興趣則可以參考看看,以下是書中我所取的內容:

  毫無疑問,我已經不在學校了。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只是去廁所卻出現了密林圍繞的奇怪祭壇?這世界上會有這種荒謬的事嗎?
  不過我還真有聽說過類似的遭遇!一個叫「愛麗絲夢遊仙境」的童話故事。
  現在的情況大概是:午睡被打斷的我,因為低血壓外加心情糟得一塌糊塗,使得身心都瀕臨危險狀態,終於在去廁所途中不知不覺地昏倒了。此刻的我正在夢裡吧?
  嗯!一定是這樣!不可能有錯了,這種常識外的事,一定是在甍裡嘛!好!心理比較踏實了。
  稍稍平靜下來的我長長地舒出一口氣,開始回想「愛麗絲夢遊仙境」的詳細發展以做參考。
  但是,想不起來。
  要是我能想起本來就沒有的記億,那可就神了。我從來都沒有完整地讀過「愛麗絲夢遊仙境」這童話。我初次認為「愛麗絲」的時候,她是在某漫畫裡。
  化身成狂戰士的愛麗絲,一邊用劍殘暴地把敵人不斷砍成兩段,一邊於血雨中獰笑,讓人不自覺地血脈沸斷。
  總覺得很抱歉啊……
  對不起,愛麗絲妹妹。不過我一定會銘記,妳曾經是個天真無邪的小女孩!
  追悼完愛麗絲妹妹後,我把精神集中回當下。
  雖說沒讀過原著,但所謂的二次創作,就是指包含了原著裡某些重要元素的新作品。全力運轉吧,我不常用的腦袋!
  嗯,整理出不少東西。
  「愛麗絲」、「白兔」、「紅心皇后」、「紙牌衛兵」。
  然後,沒有了。實在是沒有了。
  今天開始,每天睡覺前都做半個小時的思考練習吧……
  但是光為自己枯竭的腦袋而沮喪也於事無補,還是想一下如何好好運用這讓我絞盡腦汁的四個人物比較有建設性。
  這四人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呢?
  
  1愛麗絲散步時遇見了白兔、紅心皇后和紙牌衛兵,打過招呼後就各自回家了。
  2愛麗絲和丈夫白兔去面見紅心皇后和小白臉紙牌衛兵。兩個女人之間迸發的火花、複雜情感的糾葛、一觸即發的對決……讓人膽顫心驚的多角戀情究竟何去何從?
  3愛麗絲邀請紅心皇后和紙牌衛兵到家裡吃火鍋,大家一片和樂融融。
  「白兔那裡去了?」雖然根本不認識白兔,但紅心皇后體貼地替大家吐槽了。
  而愛麗絲只是一臉幸福地打開鍋蓋:「在這裡喔!」
  今天吃的是兔肉鍋。

  主要來說應該就是這三種發展。
 2的話有種微妙的現代感,而3的話白兔反而變成了主角,果然還是1看起來最接近原著。
  也就是說,接下來我只要像愛麗絲妹妹一樣到處散步,然後遇見白兔、紅心皇后、紙牌衛兵之類的人,就可以迎來回家的結局了吧?


  先不管寫得好不好、好不好笑之類了,我本人感覺是還好。基本上這主角大致就是維持這種思考模式到書的最後……或者說俞來俞崩壞。
  --接著南風遇上女角二號艾利亞,身材超好帶天然、猶如小動物一樣的大賢者角色。這男主角因為其獨特的思維,把眼前的艾利亞當成前邊腦海幻想的白兔,以確認她是否有尾巴或耳朵撫摸一番。
  說白了就是拿來服務讀者之用的情節,順便搞搞互動塑造角色,為收集後宮伏線之類吧……不管如何,到這邊還是還是讓我覺得還好還好--但是魔王突然超展開的跑出來了!不是勇者的南風自以為勇者地保護大賢者,然後還把眼前當成夢的南風一下就被魔王秒殺殺死了!是的!這主角在魔王突然跑出來不夠兩頁就被秒殺了!
  那這超展開有問題嗎?暫時還不算是問題,請先聽我繼續說第二章的情節。
  南風沒有死到,是女二號大賢者艾利亞使用禁術把南風復活,這時還有大概是大叔性格愛裝傻喜歡等人吐槽之類的女三號藍毛詩織也出現了,反正又是跟前邊一樣玩耍一番搞搞互動這樣,然後主角就被當成勇者,也自願的在異世界裡由高二生轉職成勇者,接著第三章的第一句是:

  一轉眼,我已經在這巴倫城裡悠閒地度過了五個晝夜。加上被魔王幹掉後直至復活醒來的一天,今天是我來到伊農的第七天。

  再然後的內容是……唔喔喔喔喔喔喔喔!我沒法再冷靜地忍住不吐槽了啊!直到第二章為止我都主觀地勉強勉強勉強覺得還好還好還好,看到這一句我再也無法無視那客觀地告訴我、這感覺是意味崩壞預兆的裂縫啊啊啊啊啊啊啊!
  容我再一次邏嗦重覆!為什麼無故來到異世界被魔王秒殺還能在第二章節的內容嘻嘻哈哈?你可是死過一次耶?你他媽的不會有半分半點的恐懼嗎!穿越異世界從來沒思考過回到原本的世界嗎!
  這東風--不,這南風主角的思路非常厲害,他被人當作勇者就沒什麼考慮就當自己是勇者,來到異世界從來沒擔心過原本世界的事!(倒是在某段想起那最後都沒什麼卵用的大鳥山)面對女二號、女三號搞一堆超越感情常理的互動,主角也是一直在想著在異世界如何搞好他的後宮。還煩惱cost的問題--是的,那種手遊常見的組隊空間cost這個字眼,我他媽一點都沒有搞錯。
  就算這廝中二的主角在書到一半知道自己不是真正的勇者,女一號青梅竹馬華鈴才是,他也只是自虐的哭掉走去說要當武器店的老闆!你妹你就不會憤怒嗎?你無緣無故被召到異世界被盲當勇者被秒殺死過一次啊啊啊啊啊!就算你沒,這時你還沒想過回去嗎?還繼續留在這個世界?我完全跟不上這中二腦殘主角的思路啊啊啊啊啊!
  中二、不合常理的反應正是貫穿本書最大的敗筆,這不單是主角,只要是書中稍有份量的角色都有這種傾向,你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在當下他或她會有這種反應、行動、想法。
  換言之,這是本作者很high、角色很high、讀者卻完全high不起來的書!除非你是一個中二爆、穿到異世界只會想著怎樣組成後宮的傢伙,那這本書就真的超適合你。不過這在讀者群內不知十個會不會有一個?
  哎,這超評寫到這邊已經有五千字,我已經覺得非常頭痛了,不過我還會繼續努力下去,以不負超高校級四個字。
  為了証明書內的角色真的有超乎常人的奇特行為和反應,這次我再引用男主角遇上女四號魔王軍十萬大軍總指揮愛娜時的情節,這次真的絕不能跳過,請耐心的閱讀。
  主角在森林閒逛散步的時侯起了尿意,反正就是脫剩內褲的時候被初次見面、在旁休息的女四號看見打了一巴掌,接著是書中的情節:

  看來就是眼前這憤怒的少女送了我巴掌並罵我變態。還好今天剛好有穿只此一條的四角褲,要不然早已直接露械。
  「誰是變態啊?我看躲在樹後偷窺別人小便的妳才更像變態!」
  「我、我才沒有偷窺你!不要含血噴人!」
  少女大概十分不甘心被我冤枉,只見她馬上刷紅了臉,激動得熱淚盈眶。
  雖然對初次見面的人說這種話實在不符合我的風格,更何況對方還是個只比華鈴略高的少女,但小解被女生撞破的我此刻也是十分慌亂啦。
  「不是偷窺的話那妳躲在樹後幹什麼?現在還不遲,乖乖認罪吧,我會從輕發落。」
  「我、我沒有偷看……嗚嗚嗚……我是……嗚……來偵察……呼嗚……」
  啊?這樣就哭了?臉皮也太薄了吧?好像不久前有發生過類似的事。
  「妳先冷靜一下,偷看的事我不追究了,所以先不要哭好嗎?」
  「就說……嗚嗚……就說我沒偷看啦……嗚……嗚嗚……這樣的話……」
  如此激動地爭辯著的少女,突然把雙手放到腰間那短得可怕的迷你裙上。
  雖說是迷你裙,但此時少女身上的衣著還更像是泳裝。上下兩件的黑色衣物,上半身只是用少得可憐的布料最少限度地遮住了沒什麼料的胸部,而下半身就像裙邊比較長的泳裝,還好總算完整地把內褲藏住了。另外過鬆的粗皮帶別上各種閃閃發光的奇怪飾品,斜著繞在腰間,感覺上觀賞性比實用性壓倒性地強。
    但現在是欣賞她那性感衣著的時侯嗎?看著她放在腰間的手,我心裡湧起十分不好的預感。
  「難道說,妳想直接在這裡小解?」
  「嗚嗚……這樣……嗚呼……這樣你就無話可說了吧……」
  「白痴!我才不會讓妳做這種事!」


  接著就是主角跟女三號在糾纏、掙扎撲到地上,反正就是跟前邊一樣展開服務讀者、埋後宮伏線的情節,這些就算了……(還有試圖脫裙的插圖喔!)
  --問題是為什麼挽回清白要脫裙小解!?誰告訴我為什麼要這麼做!?看到妳說無話可說我才真的無話可說啊!上次硬不行的之之之之之之我還以為是向少時的GEE致敬。
  「我是個魔法劍士,出生光大陸、月國,為星宮殿的晝女王服務。」
  她這次著實訝異起來,露出驚駭的表情說道:
  「妳……妳該不會沒聽過吧?影大陸與光大陸,這是整個世界上唯一的兩塊大陸,而且永遠敵對──等等,難道妳其實是……笨蛋?對吧?」
  「真是謝謝妳的理解喔,魔法女劍士。」
  我冷冷說著,滿腔怒火地瞪著她。
  「如果妳不介意的話,可以替我解開這條鐵鎖鏈、換上新的布袍,然後我再想辦法賠償妳木小屋的金額損失嗎?」
  「妳……放肆!妳在羞辱我嗎!」
  她大吃一驚,立刻將腰際的單手長劍抽了出來,惡狠狠地指向我。
  「簡直讓人火大啊,我要宰了妳!」
  糟糕!一不小心又犯了頂撞別人的老毛病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2OIwnobfmo
  Hey!Listen boy!好吧,我還能當我眼殘知識淺真心看不穿。

  這次魔不來這段恐怕我看一千次大概也沒法理解吧!?

  如果有那一位正在看這篇超評的讀者認為以上情節是合理的話,請耐心向我解釋,究竟這到底那裡合理?新的放尿PLAY屬性?
  當然,魔不來絕對沒有那麼簡單。再說一次,類似這種的情節和反應滿滿的填在本書,後面的情節更令我大開眼界。
  這位十萬魔王軍總指揮女四號愛娜小姐在知道南風這偽勇者是勇者後(至少這刻是勇者),不但輕信這腦殘南風戲言夜晚將會偷襲,還說下次就是你的死期這種歹角的話跑掉!作為一個總指揮,知道對方是勇者竟然不下殺手?這總指揮的腦袋也真不是普通貨色,難怪挽回清白要脫裙子小解了。
  好吧,或者你說這是搞笑作,就像火箭兵團被打飛N次都會無恥跑出來繼續下次被打飛搞永遠的套路。問題是,這本究竟是想走超級系還是真實系的路線?
  什麼十萬大軍、偷襲整個鋪陳設計全是不知所云!十萬大軍如同虛設,毫無佈陣、戰鬥、大軍相討應有的情節。由始至終戰鬥力只有五的主角竟然能夠像火鳳的呂布一樣在敵人的大本營中四處亂搞,來去自如。
  喂,人家呂布好云也有騎赤兔馬、智勇雙全耶?你主角跟女三號詩織小貓兩隻竟然能光靠雙腿的跑可以在敵人的糧倉、武器庫四處搞亂放火……哇喔!你這傢伙真的是戰鬥力只有五的武器店老闆志願嗎?
  不過十萬大軍的總指揮都是這個鳥樣了,這十萬大軍就算是戰鬥力0.001的廢物組成我也不會不理解了。看看轉做愛娜視點的第一人稱(這本書也不時搞根本意義不大的第一人稱轉換,非常多餘)的那班廢物有什麼報告:
  
  「愛娜大人!營區右方出現了限時地城!」
  什麼限時地城?那是什麼東西?
  「愛娜大人!旅行商人來賣稀有武器了,要接見一下嗎?」「愛娜大人!看門用的軍犬小良得到了傳奇防具!」「愛娜大人!勇者出現在營區後方!」「愛娜大人!恭喜達成成就:膝蓋中了一箭!」
  「「「愛娜大人……愛娜大人……愛娜大人……」」」
     

  唔喔喔喔喔喔喔!這班十萬大軍全都是腦袋有問題嗎!這異世界的人其實全都是有病吧!這邊搞什麼遊戲又過時的梗啊!
     
  好吧好吧好吧,退一億步來說,我就勉強當成這是在搞超級系的搞笑,勉勉勉勉強強強強地接受這是在擺明想惡搞的搞笑了,就算這段根本多餘和不搞笑。
  就算我接受這本是在搞超級系,戰鬥力五的主角在昨晚猶如火鳳一般的搞呂布無雙,那往後的第二天主角為何夠膽單槍匹馬帶著酒去找不久前才秒殺過他的魔王談天說兵法!?
  最重要的是,前面明明在惡搞得像個超級系,這邊卻搞得真實系一般嚴肅……而且是表面嚴肅,卻是種令人無法適應、接受的轉折,簡直說得上是令人反感了!
  以下部份內文再次節錄:
  
  「說再多也只是空口白話,要在這裡把接下來的戰鬥預演一次嗎?」
  這樣說著的我把酒放到一邊,同時將大量硬幣大小的碎石散在地上,然後簡單在我和魔王之間畫了地形圖。
  兩邊是雙方的陣地,中間除了一大片平坦的林地,就是雙方營前集結用的巨大空地和連通雙方軍營的十人寬硬泥路。
  我這是在邀請魔王以碎石為棋下一盤。
  「哼嗯……那就玩玩吧。」
  我抓起七塊碎石,放到我的軍營前。然後魔王也抓起了一大堆碎石,散在自己軍營前。
  「其實我對兵法之類的也不是很熟悉,但前一陣子看過《六韜》,雖然不得要領,也只好獻醜一下。」
  (我必需在這裡另外吐槽一下,表達和另一位人兄相同的意見,主角明明只是個高中生死宅,來到異世界也只會想著開後宮靠下半身行動的傢伙,只是隨便看過一下就能用得上當中兵法書所說!?
  火鳳作者陳某表示:「……」
  我想一百個裡有至少九十個讀者都會覺得隨便、白爛、沒細心設定。)
  「是說兵法書嗎?有趣。」
  這時魔王一直深鎖的眉頭略微放鬆下來,看來他對這類話題很有興趣。
  「《六韜》中介紹布陣兵法的是《豹韜》,其中有《少眾》一篇。」
  魔王一邊聽著,一邊注視我拿起碎石的手。
  「《少眾》有曰,以少擊眾者,必以日之暮,伏於深草,要之隘路。」
  我把手上的六塊碎石分布在中央通道兩旁的樹林裡。
  「沒得日暮,而伏於沒深草的樹林,你是想找死嗎?」
  這時魔王也放下酒碗,隨手抓起自己軍營前的其中一堆石頭,散在林間和大路上。
  「《林戰》有曰,高置旌旗,謹敕三軍,無使敵人知吾之情,是謂林戰。」
  這樣說著,我伸手把魔王散在樹林的碎石一一撿起並丟到一邊。
  「喂,你的伏兵已經全部被發現了吧?還打什麼林戰拖延時間--」
  這樣說著的魔王,突然略有所悟。
  「……樹林多阻,較易爭取空檔回復。是想用不會死的羅瑟斯兵,反覆消耗我方軍力?」


  --沒法繼續引用下去了啊!愈打愈噁心!像魔不來引用兵法給人感覺的不是講究、別樹一格,而是隨便、令人反感的地步!
  這邊再透一下,這個魔王根本無心戀戰,只是在最後想找個大場面死掉,然而看到這邊的讀者在知道這件事前,只會覺得既然你那麼講究,那你他媽的部下怎麼都那麼腦殘?喔!昨晚南風亂搞既然也沒所謂的話,那兵法亂丟一邊也沒差吧?
  同樣再囉嗦一次,既然南風你只是個戰鬥力五又想搞後宮的死宅武器店老闆志願,那現在那麼勇敢又大丟兵法書包出來,在讀者眼中看到的絕不是機智,而是突匹,感覺不合理、前後不一。
  而之後真正的勇者青梅竹馬女一號華鈴跑出來後,大軍也是見一堆殺一堆,前邊什麼兵法佈陣都多餘了!唔喔喔喔喔喔喔!在想殺人的程度、負面意義上來說的確頗熱血啊!

本帖最後由 cocow3100 於 2015-10-26 13:49 編輯

『續一針對書中的問題、分析、解說』

  寫到這邊我也不想再細密地深入書中的內容了,往後的內容需要時再提出吧,這邊開始深入地針對我看到的問題續一細說。

  ‧不會寫故事
  ‧空有其表、內裡無核的角色
  ‧與正常觀念脫節的表現、大堆顯得多餘的情節與亂轉人稱
  ‧已經多到和冷到令人反感的動漫、遊戲梗
  
  『不會寫故事』
  假如不會寫故事,在創作上不論是電影、漫畫、動畫、小說、舞台劇等等上都將會是最嚴重最恐怖的事情。
  小說猶甚。
  單一的文字雖然能把想像力在所有創作媒體上表現得最極致、最簡單而明顯。但同時也意味著當你不會寫故事,給讀者的挫敗感也將會是最強勁、最具破壞力。
  電影還能靠特技、刺激的娛樂劇情或優秀的出演群等唬過去,漫畫或動畫還能靠畫功、娛樂情節、甚至聲優或是名氣拖過去,像老虛最近在動畫各種新番就是不錯的例子。當然,故事不完整的話還是不可能拿到什麼高分。
  但是小說不同,故事一完蛋就所有方面都完蛋了,不管你文字寫得多好、賣多少萌都救不活了。在所有創作媒體中,故事的重要性針對小說來說要求是最大的。
  那以小說的性質來說,何之謂是故事?說出來其實很多人都沒法明確定義,在這邊,我認為《大小說家如何唬你》的定義目前是我所知最理想的答案:
  
  到底什麼東西才能被稱為「故事」?

  「故事」並不是像很多人心裡認定的那樣:只是把發生的事件描述出來。如果只是如此,我們大可以停掉第四台,把單人沙發椅搬到前院草坪上,每天24小時都坐在上面,把欣賞眼前發生的事當作一種享樂。一開始的10分鐘應該非常詩情畫意,之後會無聊到想要爬牆,如果有牆可以爬的話。
  故事不只是把發生在某人身上的事情寫出來而已。如果是的話,那麼大可找一本陌生人的日記來看,即使裡面記載的是他每次雜貨店做些什麼事,只要寫得情真意摯,也能看到入迷不已。但我們並沒有這麼做。
  甚至可以說,故事並不是某個人的戲劇性遭遇。如果整整200頁故事寫都只是嗜血的古羅馬格鬥士A在黃沙滾滾的老舊競技場裡追殺兇惡的格鬥士B,你還會通宵把這故事看完嗎?我想不會。
  所以,故事到底是什麼?在故事中,我們會看到「某人」想要達成一個後來才發現很困難的「目標」,在過程度中他(或她)會感受到「某些事件」影響,並因而「有所改變」。如果使用讓作家們感到比較安心與熟悉的詞彙來說,故事的定義可以分解成以下四大要素:

‧上述的「某些事件」就是情節
‧上述的「某人」就是主角
‧上述的「目標」就是故事的問題
‧上述的「有所改變」就是故事本身的真正重點

  雖然聽起來與我們原有的觀念有很大出入,但實際上故事的重點並不是情節或故事中發生的種種事件。故事的重點在於人們有那些改變,而非世界的變遷。只有當情節讓我們有身歷其境的感覺時,故事才吸引人。因此,我想藉這整本書傳達的訊息是:故事是種內在的旅程,而非外在的。
  而這個簡單的前提構成了故事所有要素的穩固基礎,於是它們才能共同創造出一個被讀者們信以為真、但是更為刺激、明晰而有趣的情境。故事跟大腦的下意識層次都具有相同的功能:把所有令人分心的事物排除掉,讓我們全神貫注在當下的情境裡。事實上,故事把這個功能執行得更為徹底,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幾乎不可能把惱人的小小插曲全排除掉--像是水龍頭漏水、上司找麻煩,或是另一半鬧彆扭,但故事卻可以把這些事徹底清除、聚焦在當前的任務上,而所謂的任務是指:為了解決你所設定棘手問題,你的主角必須勇敢面對那些事。而你設定的這個問題,正是讀者們從一開始就想要找出來的,因為它足以定義你從第一句話開始所寫的一切。


  不會寫的故事的作者,往往會出現以下的毛病。同樣引用《大小說家如何唬你》:

  脫離常軌的故事通常會出現下面幾個徵兆:
 ‧我們搞不清楚主角是誰,所以無法評斷故事中所有事件的重要性或含意。
 ‧我們知道主角是誰,但他似乎沒有目標,所以我們不知道故事的重點或故事會往哪個方向發展。
 ‧我們知道主角的目標為何,但是沒有任何線索可以告訴我們「主角被迫必須解決的內心問題是什麼」,所以故事給人一種膚淺而單調的感覺。
 ‧我們知道主角是誰,也知道他的目標與內心問題為何,但是主角突然間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任意改變心意,或者是被巴士撞到,如今看來主角好像換了一個人。
 ‧我們知道主角的目標為何,但故事裡的事件似乎不會影響主角,或這些事件無法看出他是否會達到目標。
 ‧就算主角的確受到事件的影響,但影響的方式無法令人信服,如此一來不但主角顯得不夠真實,我們根本也搞不懂他的行為有何意義,因此不可能預期他接下來要做什麼。

以上問題對讀者的大腦會造成同樣的效果:大腦不再像剛開始閱讀時那樣分泌多巴胺,而且腦中有某部份持續感覺到「原本預期的收獲」與「真正吸收到的資訊」之 間有所落差,所以感到不悅。簡言之,讀者會有一種挫折感。這証明作者並不聚焦在他創作的故事的本質;儘管故事的文字寫得漂亮極了,還是會令人覺得沒有方 向,無法投入故事的情境裡。就算讀者不是神經科學家,也能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總之他們不會繼續往下看,就是這麼一回事。

  針對上次的硬不行,就算沒分泌多巴胺都算了,這次的魔不來何止沒有分泌,我甚至覺得因為魔不來導致我腦內產生了全新的化學反應,分泌出前所未見的新物質,徹底消殺我的腦細胞啊啊啊啊啊啊!

  跟硬不行一樣,基本上魔不來也是除了第一點外命中了後五點。

 ‧我們知道主角是誰,但他似乎沒有目標,所以我們不知道故事的重點或故事會往哪個方向發展。
  南風原先生基本就是個想開後宮的死宅,不過我想大部份讀者都無法認同這目標和書中南原風先生的心情變化。
 ‧我們知道主角的目標為何,但是沒有任何線索可以告訴我們「主角被迫必須解決的內心問題是什麼」,所以故事給人一種膚淺而單調的感覺。
  開後宮算得上主角被迫必須解決的內心問題嗎?
 ‧我們知道主角是誰,也知道他的目標與內心問題為何,但是主角突然間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任意改變心意,或者是被巴士撞到,如今看來主角好像換了一個人。
  完全命中。
 ‧我們知道主角的目標為何,但故事裡的事件似乎不會影響主角,或這些事件無法看出他是否會達到目標。
  同上。
 ‧就算主角的確受到事件的影響,但影響的方式無法令人信服,如此一來不但主角顯得不夠真實,我們根本也搞不懂他的行為有何意義,因此不可能預期他接下來要做什麼。
  再同上,而且,這是本書最大的問題。


  本書最大的問題點應該是作者根本地認為輕小說可以接受完全亂搞,並未掌握到小說媒體的本質,導致作者在下筆時根本沒思考到亂搞和正常人能接受的落差值,結果不管是最重要的故事完整度、角色塑造、正常人應有合理的反應等都顯得只有輕小說的皮和形,而沒有做出真正輕小說--甚至是小說這文字媒體理應具有的血、骨、肉。
  說得更直白一點,雖然作者掌握到輕小說常見的情節、角色、行文的特點,但都留於表面,沒法子融入故事裡頭寫出好表現。以文字面、輕小說度來說,魔王來絕對比硬不行更要優秀得多,但是魔不來比硬不行更不會寫故事,而且故事本身更複雜,搞得整體更一塌糊塗,我亦只能給更低的分數。
  雖然排位不是我的本意,故事、角色、文字總是互相影響,但是真的要排列來讓大家明白的話,我強調故事完整度為第一而且是最最最最重要,角色為第二,文字為第三。例如拿魔不來跟硬不行從這三者比較說明。
  
     魔不來VS硬不行就是:
 ‧故事完整度 硬不行 勝
  雖然以故事完整度來說,硬不行本身也談不上合格線,感覺是為了娛樂性、中心思想而破壞了故事和角色層面,但就算說服力不夠且過於單一,最起碼她也試圖完整,我至少可以最低限度這樣說。
  相反魔不來除了較為複雜外,就像我前面所說,作者也許認為因為是輕小說所以可以亂搞,因此穿越異世界上演一套轉職勇者打倒魔王就能當成主軸了。我只能說,作者太天真了。
  的確現在有很多反勇者打倒魔王傳統為賣點的輕小說,但這是建基於多年概念魔王就是被打倒的惡、勇者就是努力打到的正義,還有魔王跟勇者的刻闆印象,試圖以這些傳統特點為基底進行反轉、變化、引申至其他方向的造出一種反傳統創新的效果。
  
  (不發一下福利我怕大家看不下去)
  但我強調,無論是反傳統還是走傳統都不會忽略了基本應有的塑造,只是隨著路線不同會有不同的塑造罷了。雖然跑穿越,但魔不來依舊走的是傳統路線--勇者打倒魔王。
  然而魔不來的問題點是,魔王為什麼是魔王?沒有說明。勇者為什麼是勇者?前者都沒有,後者這點當然更隨便。硬不行的情況至少也跟你說雖然要當勇者打倒魔王但我是在惡搞,儘管我想一百個有至少三四十個讀者難以接受,但魔不來是擺明明大大個空洞,讓絕大部份人想忽視都忽不過去,而是想向作者說個忽字。
  為什麼要拯救世界?擺明世界大亂才需要拯救嘛!要不然世界和平你可以救個妹啊?魔不來的情況是,因為魔王是魔王,所以他就是魔王,因此打倒他需要一個勇者,只因為魔王是魔王。魔王、勇者這些是設定,沒有塑造。是的,魔王從來沒有虐殺平民、搶奪、侵略,試圖搞亂世界,至少從南風原先生的觀點從來沒看過魔王到底全身上那一部份像個魔王,除了南風原先生被秒殺我看到一個力量很強大、頭銜是魔王的傢伙這點比較像之外,其他沒了。
  如果以為受到一堆魔王勇者走反傳統路線的成功所誤解,以為可以忽略塑造就太天真了。這只不過是大家的塑造點不同,而絕不是不用塑造,好像穿個鎧甲加個魔王的頭銜--就能用魔王因為是魔王一了百了嗎?要真是這樣,我玩Tales of、伊蘇、FF都不知要摔多少次手把了!你妹!
  硬不行就算是掛羊頭賣狗肉,以嘗試反硬奇幻來產生輕小說的衝突為核心思想,打著掛羊頭賣狗肉,穿越回到原本世界為名,搞娛樂為實,就算不好笑不好看我至少說得出。
  魔不來……呃……開後宮……?武器店老闆志頭……?不不不,你跟我說打倒魔王?
  ……………………
  ………………
  …………
  ……
  
  說穿了,作者就是不知道故事為何物,根本不會寫故事。結果就算在行文、角色讓我覺得很有常見輕小說風格的親切感,甚至主觀上讓我初初加不少分,到最後我也不得不承認,比硬不行還要更爛更爛再更爛。
  小說,最基本最基本一定是一個故事的完整度。這點做不好,其他再好也是枉然。因為你連這最基本的點都做不好,一定會徹底破壞其他方面的觀感。就像大樓一樣,地基做不好,上面做得再好也只是危樓。
  我再引用一次:
  
  所以,故事到底是什麼?在故事中,我們會看到「某人」想要達成一個後來才發現很困難的「目標」,在過程度中他(或她)會感受到「某些事件」影響,並因而「有所改變」。
  雖然聽起來與我們原有的觀念有很大出入,但實際上故事的重點並不是情節或故事中發生的種種事件。故事的重點在於人們有那些改變,而非世界的變遷。只有當情節讓我們有身歷其境的感覺時,故事才吸引人。因此,我想藉這整本書傳達的訊息是:故事是種內在的旅程,而非外在的。

  『空有其表、內裡無核的角色』
  對比起這死宅南風原,不管是女一號青梅竹馬、女二號大賢者、女三號詩織,在起初我還有一定的好感,但跑到後面我不得不說,基本這書內沒有一個角色能夠算得上好的。
  以比喻來說,角色們就好像是個人型氣球,表面上跟人無異無別,可是用針輕輕一刺,馬上真相大白。角色們空有其表,內裡無核,非常空洞。
  我曾經批過硬不行三位主要角色只有蘿拉最好,具說服力。然後男主角和女主角都是不能接受,特別是女主角,是個冠有女主角之名的棋子,像另一位書評所說,簡直就是NPC。
  角色的空洞--這對於一貫強調角色重要性的輕小說來說,同樣是一種無可忽略的打擊。偏偏這本書每個角色都看起來有個表面,內在卻是大空洞。
  什麼是空洞?就是無核的感覺。那什麼是無核?又何之為「核」?
  「核」就是該角色的言論、反應、行動是出自於一個什麼樣的源頭。簡單地說,就是該角色的行動動機、個性、喜好等。如果要廣義性地總合來說,那就是「價值觀」。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評估事件的尺,有他自己一套的價值觀。角色也是。
  同一件事,有人會認為受害者活該,有人則抱打不平。同樣地,有人會認為說活該的人冷血,但也有人認同。有人看見抱打不平的傢伙會感到熱血,也有人會嘲笑抱打不平的傢偽善、白痴。
  重點是,讓讀者看到角色的價值觀,更進一步甚至強化他的價值觀。
  例如一個貪錢的角色,開場跑出來大家知道他很愛錢、作者成功塑造出他貪錢的特性,那目前讀者至少能掌握好他貪錢這點,算是成功了一半。但如果往後更有回憶演出這貪錢的角色小時貧窮,甚至因為貧窮失去最重要的親人,那這份貪錢的特性甚至會因此昇華,讓讀者有更進一步的接受、理解並認同。
  ‧貪錢。
   小時侯曾經因為窮而失去重要的人,明白錢的重要性。
   所以非常重視錢這玩意。行動、言論將圍著錢這點而產生比常人更激烈的變化。

  雖然非常老套,但這因果關係卻非常明顯。我再強調--重點是,讓讀者看到該角色的價值觀。更進一步的是,讓讀者接受、理解、認同該角色的價值觀。更進更進一步的是,甚至令讀者產生共嗚、羨慕、崇拜該角色的價值觀。
  你會對某角色動之以情,一定是他在故事中某些言論、行動、想法刺激了你,而這些言論、行動、想法完全源於他的「核」--價值觀。一個具體的角色,一定在各種地方讓讀者能清楚看到他的價值觀,而一個好的角色一定有一個完整而具體的「核」。
 當然,所謂角色的「核」不一定只是那麼單一。
 同樣是貪錢,貪錢也可以有各種的差異,不同的程度。
 例如可以為了大量的錢背叛。或者雖然愛錢,但在某關頭甚至為了重要的同伴而放棄錢。他單純地貪錢,貪到可以殺人?或者說雖然他貪錢,但更重視同伴?貪錢貸得無情無義跟貪錢卻有情有義,這已經是兩種分支。而隨著你想寫的故事、角色,更會有千變萬化的核出現。
  善良的人無故比打了一記耳光,或者會一笑置之、忍耐。正常的人則可能諤然,接著憤怒、咒罵甚至反擊。更進一步的可能狠狠反擊,甚至把對方打個半死。
  雖然廣義總合來說,「核」可以用「價值觀」代用,但狹義來說,也不能光用「價值觀」簡單蓋過。
  比方他善良,但善良到什麼程度?左臉比打了一記耳光,那就連右臉也給對方打,這很著名吧。如果有人說,左臉比打了一記耳光,那就用右臉全力反擊過去,這還帶種小聰明的獨特惡意味。
  同樣無故被打了記耳光,有人會馬上反擊,向對方打出重重一拳。兇惡之徒甚至拿出刀、槍,那就是更進一步了。也有可能那傢伙腦海內已殺了對方千萬次,但現實上卻擠出一個笑容過去。可能他膽小,怕事。也可能他覺得君子報仇,十年未晚,正盤算往後用更低風險的方式報復。那麼,在這裡還能用冷靜、具忍耐力去形容這番反應、想法,可以構成該角色「核」的一部份了。
  但是,重點是角色要有表現出那個可以追到源頭的「核」出來,例如硬不行我對維拉的評價是:

  維拉的點是因為本身愛慕和欣賞主角,她的倒貼和喜歡在這邊寫得非常清楚,這是本書最難能可貴的地方。因為在上邊的理由和關係上,讀者非常清楚明白,只要主角留下,維拉也會留下。主角想要回到異世界,維拉也會全力幫忙。即便維拉知道,她回到異世界可能會變回主角不喜歡的硬奇幻矮人模樣。維拉的倒貼、愛慕清楚、單一、具說服力,所以就算後面再變動也沒關係,因為這點已經構成對讀掌握維拉這角色的核,談得上是具體的角色了。

  讀者能夠針對因為有演出維拉對主角的傾情,能夠接受、理解、認同該角色的價值觀,並能充分掌握該角色的行動模式和言論--呃,雖然坦白說後行動模式和言論我是不敢說能充分掌握,但我能夠接受、理解、認同維拉的價值觀。就算不是滿分起碼也合格。

  說到這裡,更準確一步去解釋「核」的話,就是讀者能夠透過該角色的行動、言論、反應去理解角色的價值觀。如果行動、言論、反應無法幫助讀者充分掌握該角色的價值觀,那是不行的。反過來說,設定了該角色的價值觀卻又沒有充分的讓該角色以行動、言論、反應足夠地表現出來也不行。
  所以,何謂具體的角色?就是讀者能夠透過角色的言論、行動、反應清楚追到源頭,看到該角色的「核」。那何謂好的角色?那就是讀者能夠理解、接受、認同該角色的言論、行動、反應--這三者源頭的價值觀。
  我再囉嗦粗體重覆第三次。
  重點是,讓讀者看到該角色的價值觀。更進一步的是,讓讀者接受、理解、認同該角色的價值觀。更進更進一步的是,甚至令讀者產生共嗚、羨慕、崇拜該角色的價值觀。
  而再再簡單來說,只要該角色的行動、言論、反應能夠和他的價值觀連結起來,那就可以了。

  
  另外再稍稍繼續離題魔不來一下,談論一下屬性。小鹿老師曾經說過,屬性是種特效藥。對此我表示認同。
  但所謂的特效藥,換個說法就是能撐個一時,充不了一世。如果不想角色只空於屬性之流,就必需想方法把這個屬性昇華,寫出說服力。因為屬性只是幫助讀者方便分辨該角色的特性。而屬性本身也不過是讀者一種像愛好一樣的東西,屬性並不是種價值觀,除非你連結起來。
  同樣是毒舌、傲嬌,是不是每個毒舌每個傲嬌都能像戰場原黑儀一樣寫得精采、獨到?我想這個答案絕對是否定。她毒舌、傲嬌到什麼程度?她為什麼毒舌?為什麼傲嬌?這些已經可以是百家爭嗚,各有精采,有高有低了。
  我嘗試用「平凡」這一點試寫一段吧。
  例如一個平凡、甘於平凡的經濟支柱老爸,一向沈默寡言的他少有地跟打算放棄學業、全力追音樂夢的兒子長篇大論:
  「兒子啊,你知道我為什會甘於當一個上班族?因為我喜歡?因為我甘於平凡?並不是。我根本不喜歡這種沈悶的工作。我有過夢,我也追過夢。我曾經夢想過自己是一個NBA球員。我不是沒有努力過,從國中開始這個夢我就追到上大學。但大學畢業後我就放棄了,因為我從來沒有打出過好成績。光是跟全國的好手拼戰那麼多年,我才明白自已不過是個沒天份的B級球員,就算出一百二十分的努力也未追得上天才們的八十分努力。而一個具天份的天才也不一定能當上追到他的夢了,更何況是我呢?」
  平淡回首過去的老爸,又繼續說:
  「就算是從二流大學畢業,我好歹也能找間不錯的公司安穩的渡過一生。即便我的夢碎了,我能夠安穩的路並沒有跟著消失。可是你呢?放棄學業全力追夢的你假如失敗了,你還能怎樣呢?平凡的門檻會因為你一時的決定而因此升高,你肯定就算追夢不成功,至少也有安穩的生活嗎?你認為只要全力追夢,夢想就一定會成功嗎?如果每個人的夢想都能實現,那天下不就大亂了?如果每個螃蟹卵都能孵化,不就整個海洋都是螃蟹?」
  語重深長的老爸嘆了一口氣,說出了最沈重的一句:
  「兒子啊!我想說的是,所謂的夢想,不是你逃避現實的烏托邦。相反,夢想是你必須必對的殘酷人生。不明白這份沈重的人的夢想,不叫夢想,叫做謊言。」


  我想不用多說,老爸的價值觀、言論非常明顯且具說服力。
  ‧甘於平凡
  因為他也有過夢、追過夢,明白現實的沈重和實現夢想的難度和帶來的痛苦。
  所以比起追夢,最終他選擇平凡。因為即便沈悶,至少安穩。


  我強調的是,屬性並不等同核。雖然屬性是組成核一個極好的手段,但是把角色淪落空有屬性,實無其核。還是把屬性昇華到該角色的核一個密不可分的部份,那就取決作者的功力了。
  只有當屬性能夠跟角色的價值觀連結起來,這份屬性才能有相當的昇華。你如果想把某個屬性套成某角色的核之一,那你最佳的方法當然是寫出他為什麼有這樣的屬性。當然,外觀上的屬性則不太在這邊的內容,但要連結也未嘗不可。不過這邊不深入了。
  
  另外,我也常常強調好的角色一定先從對白做起,只有那個角色說出像他會說的話,做出他會做的事,那就已成功一半。雖然我覺得說了那麼多還是覺得說得不夠清楚,也很想繼續說。但再針對角色這主題我有預感從說明、引例可以再開個二十頁,寫個兩萬字以上,所以先回到正題。
  以魔不來的情況是,作者不是沒有塑造,就是好像試圖想塑造卻根本不見其效。例如微妙倒貼的女四號,腦殘總指揮愛娜小姐,雖然在點出最後其實根本不是想當魔王手下,而是想報仇,因為馬戲團老爸什麼的。
  但是作者根本沒有完整寫到馬戲團、老爸的部份,所以讀者根本不能理解、認同。加上角色們的表現也是太過跳痛,遠超正常人應有的反應,而作者也是只會拿輕小說常見的那一套,表面上這角色好像有其獨到之處,看下去才發覺空有其表。
  女一號青梅竹馬,無理由倒貼,而且在後邊有著根本無法理解、接受的二重人格。直到最後這點也是沒有發揮作用。
  女二號大賢者,雖然打著呆呆萌萌的屬性,算是裡頭比較成功的一個。不過也是自動倒貼感,難以令人接受。
  女三號詩織,連有什麼特性都難以分類,個性上難以理解,也是帶莫名其妙的倒貼感。
  女四號前邊說了。
  就算是主角、魔王、什麼豬一般的狼小武基本都差不多。
  因為故事沒有塑造魔王為何是魔王,所以打倒魔王是應該的。引致在塑造角色都離不開這點,例如女二三號為什麼要打倒魔王?被滅門過?正義感?完全沒有。根本沒有讓讀者看過動機,行動依據的理由。
  女一號女四號為什麼倒貼主角?我是完全看不到當中的情節有展現過啦,含說服力地展現喔。
  ……就魔不來的情況是,只是在言論上嘗試用輕小說常見的方式試圖展現個性,但看下去卻發覺大多不過是只有表皮,實則上空洞爆的角色。
  儘管角色都有試圖用輕小說常見的方式塑造出貼近、相似的行動、言論、反應,但是看到最後卻深深發覺,其實根本無法幫助讀者充分掌握該角色的價值觀。既然連角色的價值觀都難以掌握了,試問又怎樣理解、接受、認同這些角色的言論、行為、反應?
  魔不來的作者,簡單地說就是只是透過輕小說的閱讀經驗去寫出這些角色。但實質上,卻只是造出一堆空有表皮,實則無核的角色。
  
     魔不來vs硬不行,硬不行少少稍勝。
  因為硬不行三個至少有個蘿拉能看,其他呢?我覺得大家都半斤八兩罷了。
  

 『與正常觀念脫節的表現、大堆顯得多餘的情節』

  這兩點之所以分類在一起,歸根究底就是作者根本搞不清楚應有、合理的「因果關係」。
  假如你肚子餓你會吃飯,而非跑去自殺。吃飯你也許會豪華一餐,也可能拿方便食品充飢就算。但如果你有錢,我相信你不會去吃石頭、木闆、草,除非你瘋了。
  上廁所要脫褲子,被車撞到應該去醫院而非全身都血淋淋、右腳向不可能彎曲的方向彎曲還能笑哈哈當沒事發生的去上學。
  就如同前邊所說,為什麼一個証明自己清白的人要脫褲子小便?只能想像是為了讓惡意賣萌順理成章的低級手法。
  我又再囉嗦說一次,本書裡頭的角色幾乎都有超乎常人的反應和行為,而這種情節滿滿的滿佈書裡,換個說法就是滿滿的雷。
  例如主角那深宅文化的異常思路、整天想開後宮、穿越從沒擔心過原本的世界、被秒殺死過一次復活還能跳跳走走乾脆住下來了、被告知不是真正的勇者只是哭著要當武器店老闆、並且無理由地經常搞上女四號(我完全無法理解她對女四號的好感在那?)……
  女一、二、三、四號都是無理由的不明所以就倒貼上去。
  特別女四號魔王腦殘總指揮愛娜,不知道是不是作者寫得很爽的關係,結果這個真‧女主角在互動的情節也是最多的。問題是,莫明其妙的互動、好感動不明地提升、超怪的反應也因此最多地流入讀者的腦袋。
  女一號真勇者小姐究竟為什麼喜歡南風原先生?因為是青梅竹馬?真方便,畢竟魔王也是魔王啦,只因為魔王是魔王。所以青梅竹馬喜歡這理由超有說服力不是嗎?
  女二號大賢者,為什麼要打倒魔王?為什麼召錯了人?為什麼倒貼?
  女三號詩織姐姐,我到現在都搞不清楚這貨到底是有用還是沒用,到底是什麼樣的個性也是真心看不懂。為什麼要打倒魔王?為什麼倒貼?
  女四號--我說太多了,我想也不用再說。
  總之,整本書不論那方面我都是「?????????????????」的看到最後,就算是現在也是。
  
  

  我能夠想像到的是,作者雖然熱愛閱讀輕小說,也寫出了輕小說的風格。不過明眼人一看就看得出根本是個寫作新手,然後在整本書的上上下下左左右右AABB全部猶如曝曬一樣,暴露出這位作者是個新手。
  總之,我就是被猛雷閃差點盲了我的眼。我還以為這是9S的視覺毒要把我毒殺耶?
  
  的確,很多人認為,小說作為文字媒體可以天馬行空,就算勇者跑去跟魔王玩經濟學,或是來到現代打工都可以走出全新的路線。
  但是,當故事--比方說,運動漫畫進入了早早鋪陳好的對決,比賽進入到白熱化階段,已經快終場誰也有可能嬴誰的地步了--一顆隕石突然從天而降殺掉兩隊人破壞整個比賽,全書完--你有何感想?
  沒錯,創作可以就算有魔法、人會飛天、死而復生、吸血鬼總之怎樣都可以,但不代表沒有限制!因果關係是非常重要!就像你肚子餓你會吃飯而非自殺!除非你有合理的理由!
  為什麼少漫總有一堆修練的情節?因為要獲得強大的力量最直接的方式當然是進入修行篇讓者看到主角力量提升得合理啊!難道是因為他睡了覺就會自動變強嗎!?
  我嘗試引用《大小說家如何唬你》去說明魔不來與正常觀念脫節表現是因為作者無法掌握合理的因果關係。
  
  當故事不受因果規律的制約時,會發生什麼事?結果是很嚴重的。
  舉例來說,你的主角芭芭拉陷入了她意想不到的困境,你必須解救她。所以妳安排了一後及時解救她的情節,但是立刻忘記安排後續發展,因為你沒有想到:如果你為了解決一個問題而把某個角色或某件事寫進故事裡,讀者就會出現「永遠忘不掉」的期待心理。如同我將在第10章裡討論的,我們天生就有「想要預測」的本能,而我們預測的方式是把事件的常軌找出來。相似的常軌是安全的,偏離常軌的話,沒錯,就像《LIS太空號》裡的機械人說的:「危險!威爾‧羅賓森。」這就吸引了你的注意。透過某件事是否脫軌,我們才有辦法理解其意義為何。

  例如,我們姑且說芭芭拉有個高傲的色狼老闆羅諾,某天兩人工作到凌晨後,他堅持要開車送她回家。她的心情沈到了谷底,但還是接受了,因為她需要這份工作。當羅諾把車開進她家車道時,她鬆了一口氣,不過當他很快地跳下那輛黑色的大型運動休旅車、繞到另一邊去幫她開門時,她就知道自己惹上了麻煩。她注意到羅諾露出淫笑的表情,於是跟他說,她可以自己進門就好。但是羅諾堅持,他說自己絕對不會讓一個手無寸鐵的女人落單,除非他能確認她家裡沒有入侵者。說完後,他順勢把手腎滑到她的腰部,芭芭拉知道她最好動作快一點,不然就完了。
  這意味著,現在你必須想辦法讓芭芭拉解套,但又不會冒犯羅諾。所以你讓芭芭拉轉身面對羅諾,露出有異議的微笑對他說:「別擔心,我很有本事的。當然了,如果跟06年還在特種部隊當狙擊手比起來,我的身手可能有點生鏽了,不過如果要我射死--比方說從你站的位子到半英里外這個範圍裡,任何方向的移動目標,我都沒問題。」話一說完,她還故意把手伸進包包裡。羅諾也沒看她掏出來的到底是點三八轉輪槍,或只是她家鑰匙,他已經一個箭步衝回那巨大的悍馬車,爬上去後火速把車開走。問題迎刃而解。
  
  唯一的問題是,往後讀者心裡總是會有這樣的疑問:接下來到底什麼時侯才會發生某件事,逼使芭芭拉真的掏槍出來解救大家,或者是招認她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特種部隊,她只記得有次曾在湯姆‧克蘭西的小說裡看到那種東西。然而故事所受到的損害不只如此。事實上,儘管你讓讀者產生那個期待與故事無關,但是從期待產生的那一刻起,讀者對故事裡的一切還是會有完全不同的詮釋。
  我們姑且說原本芭芭拉的故事是一本輕鬆的女性浪漫小說,主角最大的問題就是讓充滿理想抱負、同時也是她想要釣到手的年輕醫生洛克相信,她跟自已那個低級的老闆羅諾之間沒有瓜葛。問題是,從她提到她的特種部隊背景的那一刻開始,故事就完全變調,遠遠沒有原來那樣輕鬆了。因為讀者的閱讀樂趣有很大一部分已經變成「試著要猜出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讀者會開始胡思亂想可能的情節。我想你應該不希望他們猜想的情節跟你說的故事完全無關吧?
  你最不樂見的,就是讀者心想:「天啊,如果說芭芭拉真的是特種部隊隊員,那她為何會在狄蒙市的一家肥料工廠當接待櫃檯小姐?而且老闆還是像羅諾那種低級的小人?嗯,肥料不是可以製作成炸彈嗎?還有,她男朋友對她的過去是不是有一點太過小題大作了?當然,他說他在幫無國界醫生組織工作,但是誰知道他會不會順便走私一點毒品?有沒有可能是……」像這樣,讀者就開始構思一個你想破頭也想不出的故事了。
  每當你要把某個東西寫進故事裡,就好像把一滴顏料滴進碗中的清水一樣。它會擴散開來,所有的東西會因而變色。在現實生活中,一個新資訊會促使我們重新評估所有舊資訊的意義、以及對我們的情緒衝擊,我們也會因而用全新的目光放眼未來。
  至於在故事裡,新資訊會影響我們對每一個事件的詮釋、我們對每一個細節的解讀,也會因此對未來的事件產生特定的期待。故事之所以具有說服力,是因為藉著新資訊去聯想是一件很刺激的事(我們每個人都有多巴胺上癮症!)所以你必須讓新資訊跟故事的發展「真的有所關連」。要是沒有關連,如果作者不小心把一個跟故事發展沒有關係的資訊擺進故事裡,讀者心裡的故事就會與真正的故事分道揚鑣了。
  所以,儘管從羅諾把車開走的那一刻起,也許作者已經忘了芭芭拉曾經待過特種部隊這一件事,但讀者沒有忘。契柯夫特別跟自已的好友,俄國藝術收藏家塞爾蓋‧希楚金說明的,就是我說的這種狀況:「如果你在第1章裡就提到牆上掛著一枝步槍,那麼到了第2或第3章,你就一定要讓它射出子彈。如果你沒有安排開火的場景,那它就不應該出現在那牆面上。」


  魔不來其中一個脫離常軌,堪稱我認為本書最神最經典的情節,就是當南風原遲到最終決戰的地方,看見一番激戰後遺留的痕跡、女後宮們不是昏倒失去意識就是被魔王捉住--超熱血地大叫一聲:「魔王!」真的超級超級神。
  為什麼這樣說?因為南風原會遲到的原因是因為他昨晚已經潛進魔王城了,但是因為最終決戰安排在最高的地方,而一堆雜魚因為都被勇者殺掉的開係,所以沒法問路的南風原只能因此遲到了!
  你妹!!!!!!在後邊你竟然還能對女三號說:「剩下就交給我吧!」換作是我能夠把剩下的所有交給一個如此腦殘的傢伙嗎!?喔,不過後宮們不知道,讀者卻完全看在眼內。
  昨晚你都潛入魔王城了,面對第二天的最終決戰竟然因為調查不夠、沒有人能問路而遲到嗎?如果這是在惡搞就算了,問題偏偏作者又要寫得一副超熱血、非常嚴肅的樣子。好像覺得讀者已經對南風原先生的反感值去到最下限,沒得更反感了。
  結果所有後宮們會受傷都只是閣下腦殘遲到嘛!只要有這點作前提,無論後面有多熱血多感人我都覺得超假超造作。不過整本書那麼造作,這也不過是所有雷中的其中一個雷罷了。
  
  作者除了無法掌握常人應有的反應,致使故事的走向、角色的反應有滿滿正常人難以接受和共嗚的地方外,本書也有一堆根本多餘的地方。
  就像《故事造型師》所說:
  假如你花了很多時間講某個人物或某段插曲,讀者自然會以為這個人物或這後插曲在整個故事裡很重要。如果到頭來此人只是個小人物,或者精心描繪的插曲後來再也沒有下文了,讀者會覺得上當。

  我隨便數都可以數出幾個。例如先前所說,後來沒有下文的大鳥山同學,請問你死了沒?女一號青梅竹馬原來妳還有雙重人格,可是最終有什麼卵用也是不知道。還有南風原先生竟然還能有前女友這種黑歷史檔案,我在寫到這段揭了一下才發覺這也是不得了的經典情節,當然要引用引用讓大家開開眼界:

  「剛上國中不久的我,十分迷戀一個叫水月的女生。那時侯我鼓起勇者向她告白,結果被她乾脆俐落地拒絕了。」
  「突然就回憶起來啦,你就沒有更簡單明瞭的表達方法?」
  「馬上就是重點了。」
  我不由得白了肥豬一眼。
  「甩人的身姿依然是迷人得讓我無法自拔,不怕痛的我馬上又展開熱烈追求。終於在不久之後,水月答應跟我交往。」
  「你這樣的渣渣居然還成功交到女朋友了!?」
  「對呀,我這樣的渣渣居然自以為交到了第一個女朋友。而得意忘形的我當然完全沒察覺,這幸福的關係讓水月和華鈴都漸漸走進不幸的深淵,等回過神來時,我最重要的人已經遍體鱗傷,我卻完全無能為力,只能眼睜睜看著事情惡化到無可挽回的地步。」
  「呣……一切都要怪你太笨了吧。」
  「所以這次我是拼盡了全力。我才不要再次嘗到那種痛苦的事,在我面前--當然只能是快樂的後宮!」

  各位!我們終於明白魔不來的主線!終於明白為什麼南風原這麼想開後宮了!
  問題是……
  「對呀,我這樣的渣渣居然自以為交到了第一個女朋友。而得意忘形的我當然完全沒察覺,這幸福的關係讓水月和華鈴都漸漸走進不幸的深淵,等回過神來時,我最重要的人已經遍體鱗傷,我卻完全無能為力,只能眼睜睜看著事情惡化到無可挽回的地步。」
  當中南風原、水月和華鈴小姐發生了什麼事完全沒有說過,來到這邊也已經是尾聲了,試問作者你怎樣令人服眾?就算我看戲言看到愈來愈走下坡,搞出差不多像你這樣的情況,至少前邊五本都能爽到。
  我只好再搬一下前邊所說:
  「如果你在第1章裡就提到牆上掛著一枝步槍,那麼到了第2或第3章,你就一定要讓它射出子彈。如果你沒有安排開火的場景,那它就不應該出現在那牆面上。」


  缺乏故事應有的因果關係,缺乏角色應有反應的因果關係,甚至在試圖塑造背景和那些不知道有什麼用的事件、人物,也是丟個因而沒有了果。
  換個說法,我們也可以說作者根本不知道他的故事裡頭有什麼應該寫,有什麼不應該寫。結果不該寫的一大堆,應該寫的卻有頭沒尾消失不見。

  『已經多到和冷到令人反感的動漫、遊戲梗』

  其實看到這邊的你,寫到這邊的我已經跑了兩萬一千字了。你真的要看下去嗎?我真的要寫下去嗎!?算了,我寫得覺得七七八八了,所以這邊也不想怎麼太深入,順帶說說再用我的舊文複制貼上就算了。
  
  魔不來因為實在太雷了,所以對於遊戲梗和動漫梗的反感就好像已經過期了半年的牛奶附帶過期只有一星期的牛奶一樣,但仍會令人反感。
  其一,使用的梗都太冷門,難以使大部份人引起共嗚。
  其二,沒有好好融入故事、角色裡頭,換個說法就是缺乏功能性。
  這跟我以前說過搞笑、賣萌、娛樂性的道理一樣。

*******************************

  少部份作者和大部份新人作者,基本都會忽略了一個問題。
  當去到想追求娛樂性、搞笑性、賣萌賣肉的時候,大家會想到的第一件當然是如何更好?
  「該怎樣才能才做高的娛樂性?」
  「該怎樣才能更搞笑?」
  「該怎樣才能更好的服務讀者?」
  這當然是首要問題,但是大部份人基本都會忽略了一個次要問題:
  那就是當你沒娛樂到、沒搞笑到、沒服務到的時候怎麼辦?
  如果你給我的回答是:「沒做到就沒做到阿,我能怎樣?」
  那你最好多點扶老婆婆過馬路,希望評審或讀者能跟你對上電波吧。
  我所謂的功能性的意思是,你的搞笑、娛樂和服務不一定只有一個功用,他可以具備更多意義。
  例如打開小鹿老師的《戀交》,在主角破產完後要搞的成就戀愛社,也就是正文一開始不久就走進有四個人的場景:

  (前文有大約一頁多的省略)
  我用力拍了一下桌子,加重語氣說道:
  「表面上我們成就他人戀愛,聆聽情侶的煩惱,私底下卻要破壞他們的感情,讓他們分手!這就是我們社團的主旨!」
  一陣靜謐。
  「看來大家對這個目的一點異議都沒有,那麼......接著開始今天的主題!」
  「等一下!」
  眼鏡男推了推眼鏡,趕緊阻止了我。
  這個眼鏡男名叫周俊異,是我一入學就認識的死黨,不管是學業、運動、才華,各方面都頂尖得讓人忍不住--
  想在半夜捅他一刀。
  「怎麼了?刀鞘。」
  「......你意思是我是專門收納刀子的嗎?」
  「嘖,連理解別人的中傷都這樣優秀,真令人不爽。」
  「賢依--」
  「叫我社長。」
  「......社長,先不論社團主旨怎樣好了,這個社團有著根本性的問題。」
  「什麼根本性的問題?社長因為社員太優秀所以想要捅死社員嗎?」
  「......這的確是個大問題,但我不是要說這個。我們突然被你找來說要成立社團,但現在總人數也才四個人,根本就不到申請社團的標準啊。」
  學校規定要五個人才能成立社團。
  我看了看儲藏室內除了我跟周俊異之外的兩個人--
  「嗯?」
  個子高窕,身材凹凸有致,有著一頭銀色及肩短髮的女孩以充滿朝氣的聲音與笑容回應我的目光。
  她的名字叫陸夜,是眾多學校男生的夢中情人,但是--
  「學長--」
  「叫我社長。」
  「學社長。」
  「......算了,隨便你。有什麼事嗎?」
  「如果要破壞別人感情,我想到一個方法。」
  「什麼方法?」
  「首先要召集人手,鎖定某對情侶,接著趁他們落單時將男方拉到暗處,脫掉他的衣服,接著拿出刀子......」
  「莫非你要--」
  想到之後過於危險的發展,我不禁「咕嚕」地吞了一口唾沫。
  「--拿刀子把臭到不行的醃鮪魚切片,鋪滿他全身,讓他無法再靠近女友。」
  「......就某方面來說真是殘忍。」
  「可是這方法有個很嚴重要的問題。」
  「我覺得這方法本身就是個問題。」
  「這個方法需要大量的醃鮪魚,所以我們社辨需要購置一個大型的冰凍庫......」
  「......俊異,若真的買了冷凍庫,先把我冰進去冷靜一下。」
  我忍不住向周俊異尋求依靠,他嘆了口氣,眼中也帶著無奈的淚水。
  上天是公平的,當衪關了一扇窗,就會開啟另一扇窗。陸夜外表很明亮,所以腦中的窗戶似乎被關得一扇也不剩。
  --簡單來說,她是個笨蛋。


  不管你是否有對上面的笑點發笑過,也絕不會因為你沒有笑而代表這一段可以省去。
  也就是說,這些笑點是包含了塑造角色這功能性的產物。
  再簡單來說,就算不好笑也沒關係,因為次要上還有其他功能性會讓這一段發揮作用。
  (算了,後邊我也懶得再格兩個空格。)

這個眼鏡男名叫周俊異,是我一入學就認識的死黨,不管是學業、運動、才華,各方面都頂尖得讓人忍不住--
想在半夜捅他一刀。
「怎麼了?刀鞘。」
「......你意思是我是專門收納刀子的嗎?」
「嘖,連理解別人的中傷都這樣優秀,真令人不爽。」

即使你沒有笑到,還是會簡單理解到周俊異特質的一點。
而從主角對俊異想捅他一刀的點來看,這還包括了主角對這另外角色有何想法的具體作用性。
而再從這是本文開始不久來看,甚至會有潛意識讓讀者輕鬆愉快的效果。
可以輕易的帶領讀者以輕鬆心情讀下去。

回頭看看陸夜那一段,也有相同的效果。
所以除了搞笑的意義,還包含了其他幾項的功能性,沒笑到還會發揮作用。
如果你今天的搞笑沒搞笑到,卻又沒有其他如塑造角色、深入角色內心之類的功能性的話,
當你今天這段只有搞笑而沒其他用,那麼當讀者一不笑,這段馬上就是多餘不必要了。
有其他功用性的話還能繼續讀下去,沒有呢?讀者很容易就讀不下去了。
這點在追求娛樂性、賣萌賣肉的服務也一樣。

如果有看西尾的化物語,並且對上電波有看完的話,應該也會明白這功能性的意義。

「是嗎。」
聽了大致說明後,戰場原,終于點了點頭。果然,還是一成不變的表情,四平八穩的語調。
「呢,阿良良木君。」
「什麼喲。」
「上有洪水,下有火災,這是什麼」
「……?」
為什麼突然開始猜迷了?
戰場原從何時起變成了猜迷角色,一邊覺得不可思議,我一邊,總之,先回答提問。幸好,那個謎題我是知道的。
「那個嘛,是澡堂加熱洗澡水的鍋爐,對吧?」
「嘟嘟,正確答案是--」
戰場原平淡地說道,
「……是神原駿河的家喲。」
「你,想對學校明星的家,做什麼啊!?」
好恐怖!
眼皮狂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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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ocow3100 於 2015-10-26 13:34 編輯

儘管化物語有超多的廢話,卻是毫無疑問都是有趣的廢話。
這功能性除了單純的搞笑,還有角色互動、角色塑造等。當然最重要是那些廢話很有趣。

今天硬不行的情況是怎樣?為了造成硬跟輕的衝突,作者優先選擇了這一點,
以及基於這一點的娛樂性、搞笑和賣萌,大於最重要的故事完整和角色塑造。
最慘的是,沒服務到就罷了,沒其他功能性都罷了。
那些刻意的娛樂性、搞笑和賣萌像是為了滿足主題而破壞了故事完整度跟角色,這是本末倒置。
這就像前文所說,為了滿足作者需要的娛樂性、搞笑性、
硬輕奇幻的衝突情節,她會隨時得到失憶、精神分裂、情緒不穩來達到作者想要的效果。
結果呢?
變成一個有戲份、前後不一的女主角棋子。

我強調,無論你要追求多大的娛樂性、搞笑和賣萌都沒關係。
重點是,這些絕不可能會凌駕於故事完整度和塑造角色這兩點之上。
更別說是為了追求去娛樂性、搞笑和賣萌而破壞這兩者?

我能夠理解,不管是設計一個故事、創造角色和寫對白,都不過是完成一部小說必要的文學手段。
這些都不一定是真的,只是讀者看似逼真罷了。
就像今天要賣肉,難免就需要一個身材好的角色、設計一段露肉的情節。
如果主角需要修練,就難免要一個修練的理由、修練的內容、甚至一個強大的師父角色。
這些都是看似逼真,實則假的內容。

創造角色不可能讓他完全沒作用,難免會把角色當成棋子用。
但重點是,不要讓讀者看到這個角色感覺是棋子。
你的娛樂性、搞笑和賣萌賣肉也一樣。
要融入你的故事、角色裡頭,而不是為了賣而賣,為搞笑而搞笑。
在考慮更好的效果之前,也請思考我今天所說「功能性」的一點吧。

*******************************

  寫動漫梗,如果你引用的例子越熱門,理所當然能夠明白、共嗚的人就越多。化物語也搞不少這些梗,但鮮少有人會感覺反感。
  其一,不會太冷。
  其二,有好好融入故事或角色裡頭。
  其三,在兩本書內,出現量真的不多。
  如果你不是以惡搞大量的作品為賣點,又或者是拿來塑造某些角色,又或是你肯定這部份確實能夠跟目前的情節連結起來。
  請適可而止吧,除非該個梗的功能性夠強大。


『結語』
  恭喜大家!如果你是由頭看到尾的話,你已經成功踏進了八奇的--思考領域!(大概?)
  我總是覺得,寫小說非常容易,寫好小說卻無比地困難。
  我總是刻板認為,能夠出板的一定有其價值所在,它一定在某個地方能夠稱得上是好小說。
  上次硬不行姑且、總之、勉強還能期待有個未來的可能性吧。
  這次魔不來……
  ……………………
  ………………
  …………
  ……
  除了文字非常貼近輕小說風格之外,我也找不到其他能稱為優點的地方。本書就好像打著輕小說旗號的實驗小說。

  以下取自《大小說家如何唬你》第七章183-184頁。

迷思:實驗性文學是一種崇高的藝術,因此它的地位優於一般的老派小說,它可以打破所有的故事寫作規則,不受限制。
事實:難懂的小說就不會有人去讀它。



  RODDY DOYLE曾經如此說:「《尢利西斯》總是被排在史上十大好書的前幾名,但是我很懷疑它是否曾真的感動過任何人。」
  很少人一口氣把《尢利西斯》看完,因為除非你有驚人的才智(或者耐力),才有辨法把它看到最後。但是就算讀者再聰明,真能享受那種閱讀經驗的人也不多。問題在於,就算沒有多少人讀過它,那一類的書還是會造成效果。就像小說家強納森‧法蘭岑說的:「《尢利西斯》這一類的書讓讀者以為,文學作品很難懂。它們還讓有企圖心的年輕作家以為,如果想獲得敬重,就是要把故事寫得懂一點。」

  真正嚴重的問題就此產生。

  有一派作家認為,「把書讀懂」是讀者的責任,傳達作品訊息不是作者的職責。許多寫實驗小說的作家就屬於這個學派,而且對其學說堅信不移。因此,當讀者「讀 不懂」的時候,他們就歸咎於讀者,而非自己。這種態度可能會讓作家養成一種於無意間蔑視讀者的習慣,同時讓作家只專注於在自我表達上,而不必負擔任何責任。這也容易讓讀者認為,讀者從一開始就應該對故事感興趣且全心投入,好像讀者不把故事的一字一句都吸收進去,就是對作者有所虧欠。

  問題是,如果你讓讀者看的是,在情節與角色方面一點都沒有通俗感,絲毫不以因果關係為根據的小說,他們很快就會覺得作品讀來十分辛苦。而且這和平常的苦差事(例如每天到辨公室上班、到花園除草,或訓練可愛的小狗大小便)不一樣,讀者很難看出在自己辛苦堅持到最後時,到底能有什麼回報--也就是說,除非你看書的目的是為了想體驗無聊是什麼感覺,你覺得這是很吸引人的回報(這當然就另報別論了)。


  我不記得這是在那裡看過,但現在倒是開始漸漸有同感:
  「針對文學性而寫的作者,他很可能性寫了一堆垃圾。而滿腦子只有錢的作家,他寫出來的卻可能偏偏充滿文學性。」
  或者,這是為自已而寫跟為他人而寫的差別吧?
  去到最後,依舊產生了兩個問題。
  Q:「你認為這本書有銀獎的價值嗎?」
  A:「這本書最大的價值不在於你能夠從這本書得到什麼,而是你知道透過這本書你將不會再失去什麼。換言之,不管你是對哲學、禪學都有研究的話,透過這本書你的精神層面我相信能幫助你更上一層樓。但如果你只是一個平凡人,而你又因為取暖、燒烤需要一些助燃物的話,請不用遲疑,這本書在旁邊馬上能大派用場。」
  Q:「你推薦這本書嗎?」
  A:「對於任何立志寫輕小說的人,這本書作為神話級的反面教材算是不可不買的級數。本書最強的地方就是寫出輕小說風格,卻因為不懂寫故事不懂塑造角色而產生一個如此超高校級的神雷的成品。這本書完全証明了我的看法。再娛樂、萌、具市場性、輕小說風格,故事面一完蛋就整本都完蛋了。買下這本書再配上本文使用,絕對會暴增你寫作的能力,相信我。至於平凡人,請把錢用在其他更有意義的地方上。」

  最後的最後,這評論的前提是他作為一個「出板作」的「銀獎」而建基的。水準更差的在網絡上比比皆是,希望大家理解這點。
  最後的最後的最後,這本書我還想舉出他的一個優點--書名。
    《魔王怎麼還不來》
    相信能夠看完這本書的勇者,都會跟我有一個相同的感想。
  我終於知道什麼是魔王了。
  這書名真的改得超高校級的沒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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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我是否已創造了神話?(負面意義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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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 cocow3100


    你成為了神話(負面意義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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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cocow3100


    你成為了神話(負面意義來說)
leo1998120842 發表於 2015-10-26 13:18

真高興啊!(負面意義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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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真的把這篇看完了,只能說,樓主辛苦了(拍肩)

當時我在看的時候,前面三章的倒貼情節,到開武器店等等的過程,我都覺得還好。就當成一般新手會寫出來的情節,看看就好。但等到那轉折之後,我終於忍不住的笑了,內心一直OS:我幹嘛花這時間看這本書?傻了嗎?我。
唉──別說了。
只要把這部後面加上(笑),就會積極向上了~
さあさあ!
ここからが大見せ場!
遠からん者は音に聞け!近くば寄って目にも見よ!
これが讃州中学2年、勇者部部員、三好夏凛の実力だああああ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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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真的把這篇看完了,只能說,樓主辛苦了(拍肩)

當時我在看的時候,前面三章的倒貼情節,到開武器店等 ...
aaacoy 發表於 2015-10-26 13:26

我們是勇者~~(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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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ing129 於 2015-10-26 13:48 編輯

我竟然看完了。


話說硬不行裡有叫蘿拉的嗎?是不是想寫維拉寫錯了?
信箱:sing12912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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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說呢,我一般是不會對沒看過的作品妄下定論,即使風評再差。

但我看了網路上的兩篇(這裡就佔了一篇)評論後,我就一直就覺得這作品很爛了,今天看了這評文讓我更加肯定這件事。


這樣實在不太好呢,但我還是無法擺脫這種想法,即使是硬不行我也是看了後才說爛的啊。
信箱:sing12912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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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看完了。
話說硬不行裡有叫蘿拉的嗎?是不是想寫維拉寫錯了?
sing129 發表於 2015-10-26 13:45

不好意思寫錯了 我去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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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說呢,我一般是不會對沒看過的作品妄下定論,即使風評再差。

但我看了網路上的兩篇(這裡就佔了一篇 ...
sing129 發表於 2015-10-26 13:48

如果你不是想抱著一種學習精神,這本書請勿入手。
相信我。
你有看過那個負評寫得那麼清澈見底嗎?如果有合理稿費,我可以再吐個比本文還要長的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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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2# cocow3100

我一般是不會花錢去買沒看過的書的,更別說雷書了,硬不行也是社長送我才看的。

只有戀交是為了投稿角川做學習直接買下來的。
信箱:sing12912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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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cocow3100

我一般是不會花錢去買沒看過的書的,更別說雷書了,硬不行也是社長送我才看的。

只有戀 ...
sing129 發表於 2015-10-26 13:56

看自己吧,我認為我說得很清楚。

  Q:「你認為這本書有銀獎的價值嗎?」
  A:「這本書最大的價值不在於你能夠從這本書得到什麼,而是你知道透過這本書你將不會再失去什麼。換言之,不管你是對哲學、禪學都有研究的話,透過這本書你的精神層面我相信能幫助你更上一層樓。但如果你只是一個平凡人,而你又因為取暖、燒烤需要一些助燃物的話,請不用遲疑,這本書在旁邊馬上能大派用場。」
  Q:「你推薦這本書嗎?」
  A:「對於任何立志寫輕小說的人,這本書作為神話級的反面教材算是不可不買的級數。本書最強的地方就是寫出輕小說風格,卻因為不懂寫故事不懂塑造角色而產生一個如此超高校級的神雷的成品。這本書完全証明了我的看法。再娛樂、萌、具市場性、輕小說風格,故事面一完蛋就整本都完蛋了。買下這本書再配上本文使用,絕對會暴增你寫作的能力,相信我。至於平凡人,請把錢用在其他更有意義的地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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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辛苦了!
寫這麼多字 XD

以讀者的角度
一般的評論就寫寫自己的心得,好看或不好看就差不多了

寫到這麼詳細的分析評論
大概只有對作者有用而已
搞不好別人還覺得你很難搞
整個吃力不討好


個人看法

搞笑作品可能會用到不少ACG的梗
但其實這是雙面刃
對於ACG很孰悉的讀者可能會看了好笑
但沒看過該ACG的讀者可能就會覺得無聊、看不懂
ACG的梗用的越多,能接受的讀者範圍越小

再來嘛
編劇書看多了,大概都知道寫作的技巧
但真正要寫作時,最難的就是設計出符合預想劇情發展的合理邏輯
好比有一筆固定預算,要去歐洲遊玩各國
預想路線規劃的非常完美
但實際要走的時候才發現A國要B國的最短路徑是不通的(沒直達車之類的)

以版上的 "難道硬奇幻已經不行了嗎" 跟 "魔王怎麼還不來"
可以感覺作者都有自己預設的劇情發展路線
但遇到跟角色個性不合邏輯時,還是以預想路線為主
這樣寫的後果自然是看起來問題重重

但若把劇情依照角色做合理的修改
那就可能導致劇情看起來平淡無奇
以比賽的角度來看,平淡無奇的劇情也是死路一條(或者說需要更多的篇幅來寫)

想要在限定篇幅內
設計吸引人的背景世界、鮮活的角色、曲折高潮的劇情、符合市場口味、入編輯法眼
這對新人來說實在是太難了

有名的作家,讀者或出版社還可以慢慢給篇幅來鋪梗、建構劇情
新人就要靠自己了
若在能得獎的考慮下
犧牲部份的要素(背景、角色、劇情...)也不能說是不好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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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辛苦了!
寫這麼多字 XD

以讀者的角度
一般的評論就寫寫自己的心得,好看或不好看就差不多了

寫到這麼 ...
wolf666 發表於 2015-10-26 15:44

如果這是一本「正常」的書,我當然不會每每都動上萬字言來搞那麼多功夫啊。
我只是想說,這本作品就是誇張得可以用上「完全是給作者的寫作建議」的萬字文來評論都不算過份。
魔王怎麼還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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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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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桑辛苦了,全文瀏覽完畢,毫無疑問就是高校級!
借用一句話【寫小說容易,寫好小說並不容易】。
若是有機會,在下希望下次讓COCO桑評論。
賜空守者以金幣,給擁有者以鐵錘!現充爆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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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桑辛苦了,全文瀏覽完畢,毫無疑問就是高校級!
借用一句話【寫小說容易,寫好小說並不容易】。
若是有 ...
小鳥遊月人 發表於 2015-10-26 17:00

也許時間不一定許可了
搞不好這種萬字文是我第二次也是最後一次了
我還不如去寫自己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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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巧,我今天花十元租來看!
十元可以在台灣買一盒鋁箔包裝的便宜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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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時間看完,但很不幸地我知道為什麽女角要即場小便

這是

既然你說我偷看了你小便,那我就現在小便給你看,這樣就打平了!

的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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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8# cocow3100


萬字評論實在是傷身,精簡一下百字評論也不錯哦。
賜空守者以金幣,給擁有者以鐵錘!現充爆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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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的評論真能刺激人的創作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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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2# 马木甬


   樓主的評論也很能提升購買雷書的慾望呢!!!
故事,本身就是一種銳不可擋的力量。
小屋:http://home.gamer.com.tw/rometotal123
原創星球:https://www.novelstar.com.tw/books/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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