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陣星 於 2019-1-9 18:35 編輯
大家好,我決定把自己理解的故事技巧整理一下,順便做個複習。
下面所提到的內容會限縮在常規的部分,如果要討論特例,那就要另外開個話題了。
後續我會使用編輯慢慢補充,全部放在本文。
接著就直接開始囉。
第一部分 敘述者
名詞定義與解釋
故事教學會用到的名詞會用到的名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定義,這裡的定義以我自己的定義為準。
敘述者:對著讀者說故事的人。
視角:敘述者在故事中能夠看到、聽到、感受到的一切。相當於電影使用的鏡頭,鏡頭內就是觀眾能接收到的一切。
人稱:敘述者在故事中所站的敘述位置。以主詞區分,分成我(第一人稱)、你(第二人稱)、他(第三人稱)。
第一人稱:敘述者就是角色,參與在故事中,只能以自己的視角說故事。受故事環境與情節影響。
第二人稱:敘述者未必是角色,視角固定面對主角,對主角有一定瞭解。適合對特定族群使用。
第三人稱:敘述者所知不受視角限制,適合大範圍的描述。
觀點:角色對事物的看法,是角色所思所想的呈現。
聲音:包含用字選詞、說話習慣的綜合體,是除了觀點以外表現角色的另一個強大工具。
強力的敘述者
敘述者不是作者,他是作者某個面向的顯現,並把性格強化後的人物。
當這個說話的人有著明顯的個性與立場,讀者就無法忽視他。
這樣的敘述者,叫做強力的敘述者。
一個強力的敘述者,必然有著能夠表現個性的聲音,與強烈的個人觀點。
他的每一句話,都能穿進讀者耳朵,影響讀者的觀感。
敘述者隱身
敘述者在故事中不顯露自身,只是單純的陳述故事進展,讓故事以故事本身為主體。
這種情況叫做敘述者隱身。
尋找聲音
面對同事、面對朋友、面對家人、面對戀人,我們的聲音都可能會截然不同。現在,我們要面對讀者了。
初學寫作時,用我們自然的聲音最好。就是我們寫日記時會用的那個聲音。
這是最貼近真實自我的聲音,用起來最順手。
這個聲音最感興趣的是什麼,決定了它能把什麼樣的內容說得好。
如果我們的聲音不吸引人怎麼辦?
那就加強主觀的語氣,突顯聲音的個性。
或者也不用擔心,我們還有第三人稱呢。
不是所有作者都願意將自己的聲音暴露給讀者,這時候就需要發展新的聲音。
對喜歡的作品進行抄寫,感受作品的聲音特性,並有意識的模仿,寫出短篇,就能吸收聲音的特性,發展出新的聲音。
發展出來的聲音不會是模仿的那個聲音,也不會是作者原本的聲音,是另一個不一樣的聲音。
要想將聲音穩定下來就必須確實的使用這個聲音寫故事。
不要執著在模仿,哪怕在短篇中可以進行模仿,一旦寫長篇,就會暴露出聲音不同的事實。
又或者作者發現新的聲音寫起來很不順手。
這時候作者就要考慮,是堅持到熟悉這種聲音,還是尋求新的聲音。
選擇敘述者
選擇一個能把故事說好的敘述者。
他必然站在能夠準確敘述故事的位置上,清楚交代故事的前因後果,並公平對待自己的讀者,不會刻意欺騙、或惹惱讀者。
選擇觀點
為敘述者選擇一個跟故事主題有關的觀點。
這個觀點決定了故事要呈現在讀者面前的樣貌。敘述者是偏頗的、有選擇的敘述,在不違反說清楚的原則下,只對讀者講述自己眼中的世界。
小結
寫故事時,我們有兩種基本敘述者可以選擇。
我們可以選擇第一人稱,有鮮明的個性與強烈觀點的敘述者。這樣的敘述者一開口,讀者就會立刻做出判斷,自己是否認同這個敘述者。
這樣的作品可以說敘述者才是主體。
只要讀者認同敘述者,很容易產生親近感,甚至只要同系列的書一出,就忍不住再跟敘述者聊聊天。
缺點是很難寫得好,多數作者容易落入聲音不穩定或觀點不真實的陷阱。
要確實掌握好聲音,不能讓敘述者言不由衷,或是隨口胡說;證明觀點要靠事實,不能只是掛在嘴邊強調,或是牽扯不相關的事實。
另一種是第三人稱,個性隱而不顯的敘述者。
這個敘述者很喜歡觀察人,觀察那些有趣的人。看他們如何反應與轉變。
這個敘述者仍有自己的觀點,只是不會輕易顯露,藏在字裡行間。他也會關心角色,偶爾進入角色的腦袋,轉述角色的心聲。他還關注事件的發展,從頭到尾全程跟拍,不時點評一兩句。
敘述者隱身?沒有這回事。
當敘述者決定要說什麼,不說什麼的時候,他就是真實存在。
要像個人說話,不能刻意把語氣剪掉。
極簡主義的敘述者,也仍然是個人。
重點是要說得精彩,當讀者完全沉浸在故事中,根本不會去考慮敘述者的時候,敘述者是否隱身就不重要了。
會需要強調敘述者隱身,是因為敘述者說話的時候,沒有把握好分寸,一吼就把讀者叫到現實中,這當然會有問題。
第二部分 角色
名詞定義與解釋
風格:角色的聲音、觀點與行為的綜合體,是關於角色內在是什麼人的線索。
外在因素:角色的外貌、能力、表現的綜合體,是關於角色是否強力的因素。
環境:世界的樣貌。包含其他角色、世界觀等角色能與之互動的事物。
衝突:兩股不同的力量互相作用,直至達成平衡或其中一方消滅為止。
角色設計:形象化
利用既有的形象來創造角色,是方便又有效的方法。擬人、萌化、性轉都是同樣的道理。
角色設計:衝突
創造角色時,將兩種衝突的特質放在同一個角色身上,就能突顯特質,創造有魅力的角色。
外在衝突
有著大叔聲音的少女,拿著巨斧的嬰兒,不起眼的武林高手。利用外在衝突可以迅速抓住讀者眼球,但效果如同噱頭,第一次驚豔,第二次就開始減弱。
內在衝突
人經常活在矛盾之中,內心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想法。故事中的角色也可以如此。
將這樣的衝突加強,變得不可調合,逼角色陷入內心掙扎,直至見證結果。是劇情小說常用的技巧。
(這個技巧不適合輕小說,請不要輕易嘗試。)
內與外的衝突
可以輕易看穿角色,同時也能挖掘角色內心,是非常好用的技巧。
標準範例:傲嬌
發展角色
給予角色主要特質後,仍要在角色與環境的互動中補全角色的樣貌,使角色變得完整。
補全角色的過程受環境影響。擁有相同主要特質的角色,在不同的環境中,也會發展出不同的樣貌。
從一端到另一端
角色發展的方式並不固定,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讓角色從一端走向另一端。
從貧窮走向富有、從懦弱走向勇敢、從束縛走向自由。這種做法能讓角色的轉變清晰易懂,也容易貼合故事的主題進行敘述。
經歷
經歷是角色過去的發展,是角色變成現今樣貌的原因。
要注意經歷不是特效藥。當角色做出不符合角色本身的行為時,作者們很喜歡往回追溯原因。這只有在讀者真的很想知道原因的時候才合適。
另外一種手法是使用時間旅行之類的方式,使經歷變成當下的發展,好讓故事本身的發展不會停滯。
目標
主要角色通常都有目標。
沒有目標的角色就只能對應環境給出反應,發展不如有目標的角色清晰易懂。
角色要有一個主要目標,圍繞著這個目標,而在每個場景產生不同的小目標。
如果讀者知道角色的主要目標,讀者就容易看出角色在做什麼,他是在前進或是後退。
結局
我們創造了角色,發展了角色,當然要給角色一個合適的結局。
所謂合適以大眾的眼光判斷,自然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但主要角色可以很複雜,並非單純的好人或壞人,結局也不能隨便馬虎了。
結局並不是固定的,但必須與角色的發展有所關聯,是角色一路走來的總結。這樣的結局才會有力量。
小結
要創造有魅力的角色,我們要先給角色帶有衝突的特質,這些特質要選對故事主題有影響的。
然後我們將角色放在突出主題的環境中,例如愛冒險的少年之於奇妙的幻想世界,或是陽光開朗的男孩之於陰鬱的寄養家庭。
角色的目標是因為環境衍生出來的,這樣角色與環境才能高度結合。
接著發展角色,注意角色發展不是綁死的,他的目標也能更改。該給角色什麼樣的訊息或是刺激來使角色變化,就看作者的本事了。
故事可以視為一趟旅程,角色結局是關於他這趟旅程的總結,並不是說角色就此寫死了。角色未來仍能展開一段不同的旅程。
第三部分 劇情
名詞定義與解釋
主題:主題是故事的核心,是故事將要深入探討的一個觀念。
前提:前提是主題的一種定論,是關於這個主題,作者願意相信什麼,然後圍繞這一點展開的劇情發展。
主線:用來說明前提的劇情發展。
支線:與主線相關聯,有時支線本身就是主題的另一個前提。
劇情最重要的是連結性。
每一段劇情都必須要做到承先啟後。這樣的連結並非單純指時間上的連結,也就是一般說的線性結構。
線性結構適合初學者,讀者在線性結構中容易看出劇情是怎麼展開,能更直覺的吸收劇情。
但我們在說承先啟後的時候,要考慮的不只是時間,故事當下情緒、劇情發展節奏、訊息排列方式、角色變化軌跡,這些都要一併考慮。
我現在說的是修稿時要考慮的事,初稿時還是愉快的寫廢話就可以了。
而修稿時要記住,劇情要跟著前提走。
主線、支線都是為了故事最重要的那個前提存在,除此之外多餘的描述都是在使讀者分心。
所以作者必須清楚自己要寫什麼,或者擁有從大量劇情中精煉出主線的本領。
當然我們也不必這麼嚴肅看待劇情,多餘的描述也不是罪大惡極,將故事的重心放在角色也是一個方法。
細節
要讓劇情有說服力,一定要加入細節。
細節多半用於說明角色是什麼樣的人。
鄉村的人跟都市的人走路速度不會一樣,小混混的走路姿勢跟一般人也會不同。
細節讓角色變得真實,這點放在劇情上也是一樣。
若我們說一場殘酷的戰爭,我們需要加入足夠的細節來證明這場戰爭的殘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