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個性真的不好搞。倒也不是個性很難塑造,或者不好表現什麼的。
重點是角色的個性往往會和故事的流程起衝突。
假設作者設定兩個角色的會面情節,會面時要做的事情,還有會面後對劇情產生的影響等等。
但在寫作的當下常常會遇到兩難,當情節進行到一半時,你可以選擇讓角色的個行突顯出來,讓整個故事的導向完全走樣;或者讓角色說出如同棒讀般的句子,讓故事順利進行下去。
前者很有可能會讓作者完全傻住,因為整個計畫形同被打亂,但選擇後者就會讓角色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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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開這個問題。我覺得要凸顯角色個性,重點是要讓個性影響劇情,否則就沒有意義。
換句話說,所謂的個性,就是當作者和讀者都以為角色應該往A方向選擇時,他卻選擇了B方向。
舉個實例來說的話,兩台發生擦撞的小客車,前面車輛的駕駛很生氣的走下來,打開後車廂。這個時候觀眾會以為他要拿棒球棍起來敲人了。但結果他卻拿出了一個拳擊沙包發洩,還叫另一位駕駛也來打沙包。
這個時候,我們會說前一個駕駛「有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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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直觀的方法,怎麼辨別自己的角色個性有沒有靈魂?
當他做一件事情的時候,你會覺得:這就是他會做的事情。
當他說一句話的時候,你會覺得:這就是他會說的台詞。
如果辦不到,那顯然就是作者還不夠認識這個角色。
就像你現在拿一本輕小說,寫一篇同人看看,你會發現出乎意料地好寫,因為你對那個角色太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