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cocow3100 於 2014-12-13 00:09 編輯
我比較喜歡長篇大論,以理論的方式去嘗試驗証,提出看法。
要說小說的本質就是為了強調角色的存在、衝突,劇情只是是角色的附屬品,這句話先暫時保留。
拿維基解釋一下小說的定義來說說吧。
小說是文學的一種樣式,一般描寫人物故事,塑造多種多樣的人物形象,但亦有例外。 它是擁有完整布局、發展及主題的文學作品。 而對話是不是具有鮮明的個性,每個人物說的話是不是有獨特的語言風格,是衡量小說水準的一個重要標準。 與其他文學樣式相比,小說的容量較大,它可以細緻的展現人物性格和人物命運,可以表現錯綜複雜的矛盾衝突,同時還可以描述人物所處的社會生活環境。 「小說」一詞,最早見於《莊子·外物》:「飾小說以干縣令,其於大達亦遠矣。」這裡所說的小說,是指瑣碎的言談、小的道理,與現時所說的小說相差甚遠。文學中,小說通常指長篇小說、中篇、短篇小說和詩的形式[1]。 英文「Novel」是指篇幅較長的小說(參見長篇小說),而「Fiction」是指虛構的故事作品(不限於文字)。中文的「小說」嚴格來說沒有單一合適的英語單字可以對應,但是大多會將Novel譯為小說。
小說大致可以分成三種。 1以角色為重心,劇情是次要和淡薄,完全是為了凸顯角色而產生。 2劇情為主,角色顯得次要和淡薄,換言之就算A君換了B君並不影響劇情的差異。 3角色和劇情兼備,既有立體的角色,也有難忘的劇情。 如果以樓主的觀點來說,小說的本質就是所有劇情皆為証明角色而存在,小說或者用英文單字:Fiction這點...... 至少我能夠輕易的提出舉說服力的反駁。 維基寫得很清楚,那就是Fiction跟Novel的差異,不過這只是符號變換的差異,僅看諸君怎想。 那推理小說呢? 推理小說固然有重視角色面,兼具角色與精彩推理劇情的小說,但為數不少的推理小說都著重於推理層面,例如殺人手法、密室創造、行兇詭計等絕對屬於劇情方面為主要重心。 雖然離不開一個破案的角色和一個犯罪的犯人,但頂多僅止於此。 偵探是個大叔還是年輕人、叫明智小五郎還是毛利大五郎都沒差;兇手是個窮學子還是富家小三都不重要,頂多是犯罪動機和些微的犯罪心理描寫有差別......但這些都絕對不是重點。 如果推理小說能夠屬於小說的一種,那麼為數不少極著重於劇情層面,角色只是附屬的推理小說,閣下會有什麼看法?
......好吧,這邊真的真的不是要批判或是反駁你的意思,就連糾正這種想法都沒有,之所以會用閣下的觀點和提出例子是想強調出一點。 到底怎樣才算輕小說?我們當然知道出版社說是就是,讀者能夠接受就能夠接受,不過這種『大路』的答案能夠滿足嗎? 好了,如果大家認同輕小說角色層面很重,我們就從角色的角度去嘗試看一看,更進一步討論。 雖然輕小說著重角色,可是究竟要著重到什麼程度才能稱得上輕小說?
就好像烹調一樣,如果想咸一點可以加多點鹽,想淡一點則可以下少點甚至完全不下,這純粹是個人口味的問題。 固然,我們不可能100%滿足世上所有人的味道,不過80%、90%則不見得沒有了。 同理,輕小說的角色比重應該也有一個範圍存在的。
再拿推理小說來說明吧!
假如作者只想強調推理、詭計、手法、邏輯、合理性這種屬於劇情層面的部份,那麼作者需要的角色可能只是一個解說的人和犯罪的犯人。 偵探可以是十多歲少年甚至是柯南那種小學生(當然要點合理性)到八十歲退休老伯都可以。 樣貌?服裝?嗯,輕輕一提就算了。性別沒差,不過大多數是男性較多,還是有提就可以了。 作者根本不需要說他為了訓練邏輯和推理力,到底看了多少本推理小說。 不想說他滿身熱血,為了破案能夠以嚴重超速駕駛趕到現場。 亦不曾說他過往的生平,破了多少案,在身上和無數的危險拼命留了多少傷疤。 絕不可能說他多憎恨罪惡,對於這次的犯人感到有多無奈和憎恨。 ......更妄說他是否有一個偵探爺爺,IQ是否180,每次都要賭上不負爺爺的名號了。 對這樣的作者來說,他只需要一個具合理性的解說人物,換言之,最好就是偵探、刑警之類。上面所說的背景、性格、對事物的行動方式或想法基本上可能不曾出現,因為對作者來說只需要一個具合理性的解說人物。
那犯人呢? 臨時行兇還是計劃殺人只差在準備功夫的多少。 犯罪地點可能則是影響密室或殺人手法之類。 到底犯人和死者關係如何可能只是簡要地說說犯罪動機,這點可能甚至完全不重要。 就算犯人是個富家小三,為了財產把富豪殺了好了。 你也不必知曉她小時候很窮,所以有比常人更追求錢的價值觀,有多少顆名貴衣服或皮包來顯示她的物欲...... 也不曾想過她背著富豪還有另外的男人,說明她的道德有多淪亡。 使用的化妝品、有沒有車牌、平時的生活作息、喜好什麼類型的電影或音樂、對待鄰居態度有多差勁這些雞毛蒜皮的事你也懶得管。 更歪提她的床上功夫、和富豪一星期有多少次這種完全與推理無關的私生活層面了。 對作者來說,他或者只是需要一個實行他想像手法的犯人。 因此對你來說,解說的人和犯罪的犯人這兩個人你對他們的一切簡直是接近一無所知,這種角色充其量只是一個文字形式的平面角色,毫不立體。 精幹老練的四十多歲刑警和年輕美麗的富家小三。 搞不好看完整本書你就只有這個印象了,角色和劇情比重隨時只有5比95也沒什麼奇怪,因為重點是推理層面嘛。
那麼回歸原點。 輕小說的比重到底需要多少?個人跟大家的想法差不了多少,角色絕對比劇情重要。 換言之,那個比重頂多是角色51:劇情49。角色的印象一定要強烈過劇情,這對輕小說很重要。 你可以是角色60:劇情40、65:35、70:30甚至99:1都沒差。 我認為輕小說的定義比例範圍尺度很廣,但劇情絕不可以大於角色。
接下來問題很容易導向怎樣寫好一個具體的角色?......這要另開主題。 怎樣才算得上角色大於劇情?......你自己多看幾本輕小說參考比我又花時間去說會好上萬倍。
當然啦,雖然基本上出版社說算是就算是,不過你可以找一些比較大路的出版社旗下出版的輕小說看看參考,其實也是一個很好的方式。 暫且就先說到這裡了。
明天再用寫作技巧、輕小說的表達方式來嘗試展開進一步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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